为什么要对商品房预售进行审核?

题目
问答题
为什么要对商品房预售进行审核?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防止投机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由政府出面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预售条件的,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准预售的决定。经审核准予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发的日期为准予预售的日期。凡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政府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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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人是( )。

A: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
B:商品房预售人
C:商品房购买人
D:商品房预售人和商品房购买人

答案:B
解析:

第2题: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理程序是( )。

A.受理—审核—许可—公示
B.受理—审核—公示—许可
C.受理—审核—许可
D.审核—受理—许可

答案:A
解析: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理程序是:受理→审核→许可→公示。受理,是指开发企业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公示,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3题:

为什么要对调查资料进行审核?有哪几种主要的审核方式?


参考答案:
运用各种调查方法所取得的资料一般都是零碎的、不集中的、不系统的。通过这些资料,我们很难发现资料中所包含的规律性的东西,也难以对总体对象进行推断。因此,对资料进行整理使之明确化、条理化是十分必要的。而审核是整理的第一步。不管是对资料作定性分析,还是作定量分析,要想得到正确的结论,必须要使调查资料真实、准确与完整。否则,资料本身有错误,有漏洞,有缺失,据此推出的结论就不可能是正确的。因此,在开展研究工作之前,一定要认真对资料进行审核,是看是否存在虚假现象,看是否存在差错,重点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这是进一步研究的前提。文字资料审核的重点内容是审查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格性。审核的方式有真实性审核和合格性审核。前者也叫信度审核,就是看调查资料是不是真实可靠;后者主要是审查调查资料是否符合原设计的要求。

第4题: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理程序是(  )。

A、 受理——审核——许可——公示
B、 受理——审核——公示——许可
C、 受理——审核——许可
D、 审核——受理——许可

答案:A
解析: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理程序是:受理→审核→许可→公示。受理,是指开发企业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审核,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许可,是指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公示,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6题:

商品房预售许可程序包括( )。

A. 受理
B. 审核
C. 登记
D. 许可
E. 公示

答案:A,B,D,E
解析: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1)受理;(2)审核;(3)许可;(4)公示。

第7题:

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的程序是().

A:审核→许可→受理→公示
B:受理→许可→审核→公示
C:受理→审核→许可→公示
D:审核→受理→许可→公示

答案:C
解析:

第8题: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求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商品房预售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正确答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
(1)订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市房地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
(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应当在预售合同生效后,将其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将预售合同移交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当在房地产交易机构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移交预售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当事人领取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3)预售款的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房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建设。
(4)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在预售期间,转让当事人就预售合同约定的事项有变更的,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应当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应当一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供。

第10题: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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