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社理事会通过的非营利组织的三类地位。

题目
问答题
简述经社理事会通过的非营利组织的三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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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共用题干

“自然之友”是一个在甲国以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注册成立的组织,成立于1998年,总部设在甲国,会员分布在30多个国家。该组织的宗旨是“爱护自然,与自然为友”。2003年,“自然之友”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商地位。该组织试图把活动推向乙国,并准备在乙国发展会员。依照国际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国有义务让“自然之友”在乙国发展会员
B、乙国有权利依照本国法律阻止该组织在乙国发展会员
C、该组织在乙国从事活动,只须遵守国际法的规定
D、由于该组织已经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的咨询商地位,因此它可以被视为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答案:B
解析:
国家豁免权有绝对豁免权和相对豁免权主义之分。虽然持相对豁免权的主张,但是一国不能通过本国立法来改变别国的豁免立场,这也是由主权平等原则决定的。放弃豁免的行为是单独的,分阶段的,一案中放弃豁免不意味着另案中也放弃豁免,放弃管辖豁免出庭应诉也不意味着放弃执行豁免,甲国仅仅表示放弃关于该案的诉讼管辖豁免权,乙国法院原则上不能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是正确的。B项当选,D项错误。同理,即使放弃了管辖权,法院对国家财产实施扣押、查封等属于强制执行措施的一种,执行豁免时必须另行明示作出。故A项错误。第三国法院曾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属于另一案中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不可迁移适用本案,故C项说法错误。
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持续有效的问题。一般来说,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条约,一般授不予继承。本题中的A、C项性于非人身性条约,因而属于国家继承的对象。
安理会在解决国际争端时,有广泛的职能,可以对任何国际争端或者可以引起争端的情况进行审查,并与依赖于作为联合国成员的当事国主动提交。故本题A项是错误的。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中、法、俄、英、美五国为常任理事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安理会表决采取每一理事国一票。对于程序事项或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因此又称为“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实践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者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因此B项错误,C项是正确的。安理会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在制止侵略维持和平方面作出的决议对于当事国和所有成员国均有约束力,不需要征得当事国的同意,因此D项是错误的。
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的民间团体或个人基于特定目的,按照共同的协议以一定形式设立的跨国性社会团体。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与政府间国家组织罪明显的区别在于: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成员一般是民间团体,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成员一般是一国政府。“自然之友”便是典型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受到所在国国内法的约束,因此如果“自然之友”在乙国从事活动,必须遵守乙国的法律,C选项不正确。作为主权国家,乙国政府有权依据本国法律决定是否允许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本国活动,因此乙国有权依照本国法律阻止该组织在乙国的活动,B项表述正确。同理,乙国没有义务让“自然之友”在乙国发展会员,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需要注意的是,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咨询地位,与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不同。前者是非政府国际组织获得与联合国联系的一种方式。这些非政府组织可以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一些工作提供咨询,获得这一地位并不改变其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性质。只有政府间国际组织才有可能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因此,D项错误。

第2题: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
A.联合国经社理事会 B.海关合作理事会
C.关贸总协定 D.国际商会


答案:C
解析:
在关贸总协定进行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于1993年11月15日,由111个国家和地区在日内瓦通过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草案)》(美国建议将多边贸易组织改为世界贸易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部长会议上,109个政府签署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宣告成立世界贸易组织,上述文件经各国立法机构批准后,于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世界贸易组织完全代替了关贸总协定。

第3题:

以下不属于非营利组织财务绩效内部环境影响因素的是()。

A.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B.非营利组织的创新水平

C.非营利组织理事会

D.非营利组织的组织学习能力


答案:A

第4题:

经社理事会的具体职权主要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经社理事会的具体职权主要包括:
(1)就经社、文教、卫生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报告,并向联大、会员国和有关机构提出这些事项的建议案。
(2)可提出有关人权的建议案以便增进全体人类的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尊重及维护。
(3)可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拟定公约草案提交大会和召集有关国际会议。
(4)与各种政府间专门机构签订协定,使它们同联合国建立关系,并协调各专门机构的活动。
(5)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同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

第5题:

简述非营利组织理事会的运作要素
一,理事会的规模;
二,理事会会议;
三,监督职能;
四,独立理事;
五,理事会与管理层关系。

第6题:

共用题干

由于国际非政府组织日益重要的作用,联合国组织不断加强与一些重要的非政府组织间的联系与合作。经社理事会给予非政府组织的“咨商地位”包括以下哪几种?()
A、普遍咨商地位
B、特别咨商地位
C、注册咨商地位
D、登记咨商地位

答案:A,B,C
解析:
国家的管辖权是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它以国家主权为根据,又是国家主权的最直接体现。一般将国家实践中的管辖权分为如下类型:(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2)属人管辖权,又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在其领土范围内还是领土范围外。且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以及船舶、航空器或航天器等特定物。属人管辖权分为主动属人管辖与被动属人管辖两类,前者指由加害行为实施者的国籍国进行管辖,后者指由加害行为受害者的国籍国进行管辖。故选项A、B正确。(3)保护性管辖,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4)普遍性管辖,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目前,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杰克多次在公海上从事海盗活动,属各国普遍管辖权的对象,因此选项C正确。一般情况下,任何一国的警察不能到国外行使职权,否则即为侵犯他国主权,故D项错误。


国家主权豁免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国家豁免权可以通过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对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管辖作出回应,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对豁免的默示放弃。A、B选项正确。


经社理事会给予非政府组织的咨商地位只有前三种,并没有规定登记咨商地位。


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选行管辖的权利。从国际实践看,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1)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2)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双重归罪原则)。保护性管辖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一是上述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其二是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纽伦堡审判及东京审判对于从事严重违反国际法的国际罪行的国家,在承担国家责任的同时,也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即双罚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各国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未来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


公约和议定书把参加国分为三类:(1)工业化国家,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技术、资金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故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议定书规定可以采取四种减排方式:(1)两个发达国家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的排放量;(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技术,折抵温室气体排放量;(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将欧盟国家视为一个整体,只需集团总体上完成减排量即可。故选项D正确。


关于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与实践,一般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因此,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逃避承担的国际义务。在国内层面,国内法可以排除国际法的适用,但国家要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对于三权分立的国家,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均属于国家行为。由此可见,甲国立法机构不是绝对无权通过与条约不一致的立法,只是甲国的这种做法将会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如果甲国政府做出违背条约的国内立法,应当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综上所述,C项为正确选项。


国家不当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其国际法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必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国际法律责任才能成立。主观要件,是指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根据国际法必须能够归因于国家从而构成国家行为;客观要件,是指违背国际义务。即一国行为不符合对其有效的国际义务的要求。按照所违背的国际义务的性质,国家不当行为可分为一般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罪行两类。A项所说情况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情况,不构成国家不当行为。

第7题:

简述非营利组织理事会职能
1.决定组织的宗旨和使命;
2.选择和评估执行主席;
3.决定战略规划;
4.审核和监督;
5.筹集资金;
6.协调公众关系;
7.自我评估。

第8题:

一个组织要成为国际非营利组织,除需具备相应要件外,还必须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出正式的申请。()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

  • A、联合国经社理事会
  • B、海关合作理事会
  • C、关贸总协定
  • D、国际商会

正确答案:C

第10题:

简述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简称经社理事会,是在联合国大会权力之下,协调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的经济和社会的工作的机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其职权有:
(1)作成或发动关于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卫生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研究和报告,并得向大会、联合国会员国 及有关专门机构提出关于此种事项的建议;
(2)为增进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和遵守,的提出决议;
(3)得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拟订公约草案,提交大会;
(4)得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召开国际会议;
(5)与政府间专门机构订立协定,确定这些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并通过磋商和提出建议,协调各专门机构的活动;
(6)采取适当办法,与同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关的非政府组织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