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应聘为某区国税局电工,约定工资为每月600元,已工作了四个月,但该局尚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该局应当向小张每月

题目
单选题
小张应聘为某区国税局电工,约定工资为每月600元,已工作了四个月,但该局尚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该局应当向小张每月支付()元工资。
A

600

B

1000

C

1200

D

1600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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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 A.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C.向劳动者每月支付3倍的工资 D.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B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正确答案是B。

第2题:

2000年1月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是4000元。公司于2000年3月20日做出一项决定,从全体职工的工资中抽出20%作为绩效工资,如果年底公司完成各项指标,绩效工资将一次性发放职工本人,如果公司完不成指标,绩效工资将不予发放。从2000年4月起,小张每月领到3200元的工资。为此,小张于2000年6月3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请分析说明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2)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小张可以得到补偿吗?


正确答案:
(1)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该公司在用工之日起未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小张在该公司工作,即已形成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3月20日前双方约定的工资额度即可确定为小张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
其次,根据工资奖金调整的规定,该公司在做出工资改革前要向全体员工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在薪资改革后,出现员工原来的工资水平高于调整后的工资方案,根据过渡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是本着维持工资水平不下降的原则,维持原有的工资水平。
最后,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扣除员工工资的。如果双方重新约定了改革后双方认可的薪酬调整规定,作为员工的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依据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考评后核算员工工资,而非按照企业业绩发放。
(2)小张是可以获得补偿的。首先小张是在劳动争议发生的60天内向劳动仲裁提出的仲裁申请。另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利益私自扣除工资的,应予以补偿。
【拓展】若本案例发生在2008年1月1日后,则应适用《劳动合同法》,除上述分析外,还应附加: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小张从工资第二个月起应获得的工资是8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止时间为()。


参考答案: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4题:

去年1月初,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为4000元。1月底,该公司做出一项决定,从全体职工的工资中拿出20%,作为绩效工资,如果在年底公司完成各项指标,公司将绩效工资一次性发放职工本人,如果完不成指标,绩效工资将不予发放。从2月起,小张每月领到3200元的工资,小张为此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4月初小张决定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请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本案件作出评析。


答案:
解析:
(1)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原因如下:
  ①该公司在用工之日起未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小张在该公司工作,即已形成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工资额度即可确定为小张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但是该公司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对小张的工资进行不合法的扣除,未进行按时发放,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律,属于违法行为。
  ②根据工资奖金调整的规定,该公司在做出工资改革前要向全体员工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在薪资改革后,出现员工原来的工资水平高于调整后的工资方案,根据过渡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是本着维持工资水平不下降的原则,维持原有的工资水平。
  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扣除员工工资的。如果双方重新约定了改革后的薪酬调整规定,作为员工的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依据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考评后核算员工工资,而非按照企业业绩发放。
  (2)小张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原因如下:
  ①小张是在劳动争议发生的1年内向劳动仲裁提出的仲裁申请,符合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
  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小张从第二个月起的工资为8000元。

第5题:

2013年 3月 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 2000元,直至 2014年 2月 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依法向吴某支付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为( )。

A.22000元
B.20000元
C.44000元
D.19000元

答案:B
解析: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个月不满 1年(至补订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经用工 1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 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即 2013年 4月 12日至 2014年 2月 11日,共计 10个月。

第6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正确答案:

第7题:

王某在某单位已连续工作15年,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则自应当订立该种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故选B。

第8题:

用工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答案:错

第9题:

(一) 2015年1月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是4000元。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做出一项决定,从全体职工的工资中抽出20%作为绩效工资,如果年底公司完成各项指标,绩效工资将一次性发放职工本人,如果公司完不成指标,绩效工资将不予发放。从2015年4月起,小张每月领到3200元的工资。为此,小张于2013年6月3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小张可以得到补偿吗?


答案:
解析:
小张是可以获得补偿的。首先小张是在劳动争议发生的60天内向劳动仲裁提出的仲裁申请。另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利益私自扣除工资的,应予以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小张从工资第二个月起应获得的工资是8000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0题:

(2015年)2013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直至2014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为( )。

A.18000元
B.20000元
C.22000元
D.44000元

答案:B
解析: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应该自2013年4月13日开始计算,到2014年2月12日,共计10个月,则除正常工资外,要支付10×2 000=20 000(元)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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