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审判监督的特点。
审判监督的特点。
(1)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
(2)审理的理由是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3)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是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没有设置专门的审判程序,不是适用一审程序就是二审程序。
第2题:
A、侦查监督
B、审判监督
C、刑罚执行监督
D、公共利益保护监督
答案:ABC
解析:检察院的监督职责主要有五个方面,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刑法的执行和监管场所活动的监督。
第3题:
第4题:
审判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的区别?
第5题:
简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第6题:
简述TRIMs的主要内容。
1994年4月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的125个参加方(包括中国)签署了《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TRIMs决定”也随之于1995年生效。该协定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TRIMs决定只适用于货物贸易,而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即只有那些“可能引起(货物)贸易限制和扭曲作用”的投资措施才适用此项决定。
(2)TRIMs决定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第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按TRIMs决定的附件,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的TRIMs具体地说有两种:一是当地成分要求;二是贸易平衡要求。而关贸总协定第11条第1款则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按TRIMs决定附件,与这一规定不符合的TRIMs有三种,一是贸易平衡要求;二是进口用汇限制;三是国内销售要求。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发展中国家可按总协定第18条获得特殊的差别待遇。
(4)各缔约国须在TRIMs决定生效后90天内将所有TRIMs予以通报,并在2年内(发展中国家为5年,最不发达国家为7年)消除这些TRIMs.
(5)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作法的透明度。
第7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 B.审判监督程序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C.审判监督程序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是第二审程序
第8题:
简述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
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得以生效的裁判、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可提起再审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有错误,需要再审的程序。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提起再审程序。
第9题:
简述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第10题:
简述审判监督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