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经营一大型百货公司,某日几人找到蒋某,愿意将一批走私进来的手机、手表盒化妆品放在该公司销售,销售所得五五分成。蒋某与

题目
多选题
蒋某经营一大型百货公司,某日几人找到蒋某,愿意将一批走私进来的手机、手表盒化妆品放在该公司销售,销售所得五五分成。蒋某与合伙人商量后答应了代为销售这些赃物,最后获利50万元全部用于百货公司的修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百货公司因不满足主体条件,不构成犯罪

B

百货公司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

对蒋某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规定处罚

D

蒋某构成走私罪的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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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0年,索某和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的遗产应由()继承。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两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

第2题:

王某借给周某10万元,由李某和蒋某提供保证担保,王某与李某、蒋某约定,李某和蒋某各保证5万元的清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若李某和蒋某之间关于保证份额的约定并未取得王某的同意,则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若李某和蒋某约定各承担50%的保证份额约定并没有得到王某的同意,这个约定只能在李某和蒋某之间有效
D.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王某只能向李某或蒋某中的一人主张权利

答案:A,B,C
解析: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是对共同责任的区分。连带责任是共同责任人对全部债务的承担具有连带关系的责任。按份责任又被称为分割责任,是共同责任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责任。对于按份责任,债权人只能按照份额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本题选ABC。

第3题:

蒋某酒后叫代驾陈某开车送其回家,到小区后蒋某让陈某帮忙将后备箱存放的水果搬回家,陈某将水果搬入蒋某家中,见其皮包里放着大量现金,遂将蒋某按倒在地,打了蒋某几拳,让蒋某躺在地上别动后将皮包拿走。陈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参考答案:错

第4题:

共用题干

中国人蒋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婚后在甲国定居,或蒋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如蒋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蒋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甲国国籍’
C、如蒋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蒋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A
解析:
我国《国籍法》第3~6条有明确规定。我国不承认我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所以,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则不具有我国国籍,C、D均错。根据《国籍法》第4、6条的规定,A、B正确。
根据《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蒋某是中国人并定居在甲国,仍具有中国国籍,其女出生在甲国,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即具有甲国国籍,则不再有中国国籍。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未获得甲国国籍的,则具有中国国籍,故本题的应选项为A项。
本题首先可以确定的是高某目前位于中国境内,中国对其具有属地管辖权。其次认定高某目前国籍状态。高某原始国籍为中国公民,因此,本题的关键在于判定其中国国籍是否丧失。根据《国籍法》第3条的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而第9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的,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本题高某在甲国探亲而非定居期间获得甲国国籍。因此,他不属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况。《国籍法》第14条的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9条规定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高某并没有完成该程序。因此,依照中国的法律,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关于引渡问题,依《引渡法》第8条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因此,D选项为正确选项。A项涉及可引渡的罪行,即所谓双重犯罪原则,一般它可以作为引渡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故A为错项。B涉及引渡请求的冲突解决规则,它的前提是各方都满足引渡条件。本题中甲乙两国虽然与高某的行为都具有某种连结点,但并不充分满足引渡的条件,所以B项不选。最后,无论是国际法的一般规则还是中国的引渡法,健康原因都不必然成为拒绝引渡的理由,因此C项不选。
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1)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也就是说,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2)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地拥有保护国国籍,也即“国籍继续原则”。(3)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在这些手段用尽之后仍未得到合理救济时,才可以提出外交保护。此为“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因此A、B、C三项说法正确。D项错误,因为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公民的请求而引起,也可由国家主动行使。
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因此A项说法是正确的。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为犯罪或被其判刑的人,可能是请求国人、被请求国人和第三国人。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的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国际法中关于引渡问题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实践中,认定政治犯罪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国。国际法规定了一些不应视为政治犯罪的行为,包括:(1)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类罪;(2)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罪行;(3)非法劫持航空器;(4)侵害包括外交代表在内的受国际保护人员罪行等。因此,劫机罪和抢劫罪均属于可引渡的罪行。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甲国对其公民具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因此虽然甲国拒绝将A引渡,乙国也无权派出警察赴甲国对A进行缉拿。D项说法错误。

第5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才是正确的?

A.应以蒋某作为被告

B.应以杨某作为被告

C.应以蒋某和杨某作为共同被告

D.可以蒋某或杨某作为被告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6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因此,张某应当起诉雇主蒋某,A 项正确。

第6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其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二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小敏与索某并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属于索某的法定继承人。

第7题:

郑某经营着一个大型百货公司,其明知道林某几人经常在该商场扒窃他人财物,但仍收购了林某等人拿来的10余部手机,放在商场里面卖手机的柜台上销售。对郑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百货公司不满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体条件
B.单位可以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体条件
C.对郑某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规定处罚
D.郑某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单位可以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体,B选项正确。

第8题:

某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蒋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蒋某将货物运到某市后,某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蒋某按约定将某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万元的货物运到某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6000元时,某公司没有满足蒋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蒋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蒋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B.蒋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某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蒋某要求支付运费,某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蒋某无权留置货物

D.若蒋某催告某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3000元运费,某公司未履行的,蒋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BC
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留置权的行使,《担保法解释》第110条: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A项错误,B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11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正确,《物权法》第236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D项错误,答案为BC。

第9题:

在某国家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蒋某是受国有公司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周某是该公司管理财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蒋某、周某相互勾结,分别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高达数10万元。其中,周某不仅是主谋,而且直接实施窃取行为,蒋某予以协助。蒋某和周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蒋某构成贪污罪,周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B:侵占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详解:关于共同犯罪中行为人分别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行为的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题中,周某是主谋且直接实施窃取行为,蒋某予以协助,所以周某是主犯,蒋某是从犯,周某因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侵吞单位财物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所以蒋某、周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因此,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第10题:

黄某(男)与蒋某(女)恋爱8年,期间黄某为蒋某花费很多钱物,后蒋某移情别恋与他人结婚,黄某心存怨恨。蒋某结婚第三天按照当地习俗回娘家,黄某遂拨打殡仪馆电话,谎称蒋某患病死亡。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按其提供的地址开着灵车到蒋某的娘家拉尸体。蒋某立即向派出所报警。针对该案警情,民警不应采取的调查取证措施是:

A.询问蒋某移情别恋与他人结婚的原因
B.询问黄某了解其与蒋某的关系
C.调查黄某是否患有精神病
D.调查黄某是否拨打殡仪馆电话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法。A项中,询问蒋某移情别恋的原因,这属于个人隐私。是不应采取的调查取证措施。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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