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案例中,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A欧阳锋指使欧阳克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B阿紫(女)与李莫愁(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李莫愁的名声,阿紫指使其丈夫强奸李莫愁,阿紫的丈夫将李莫愁强奸C丁春秋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王二小从商场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拿到集市上兜售,分给王二小一半赃款D盗窃犯麦克一次酒后向杰克传授自己在公共汽车上屡屡得手的绝招,第二天,杰克就在公共汽车上试手,盗窃财物价值3000多元

题目
多选题
下列案例中,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
A

欧阳锋指使欧阳克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B

阿紫(女)与李莫愁(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李莫愁的名声,阿紫指使其丈夫强奸李莫愁,阿紫的丈夫将李莫愁强奸

C

丁春秋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王二小从商场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拿到集市上兜售,分给王二小一半赃款

D

盗窃犯麦克一次酒后向杰克传授自己在公共汽车上屡屡得手的绝招,第二天,杰克就在公共汽车上试手,盗窃财物价值3000多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①主体为二人以上;②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③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A项,过失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交通肇事罪属过失犯罪,欧阳锋和欧阳克没有相同的犯罪故意内容。
B项,阿紫虽然没有亲自实施强奸。但是阿紫有教唆行为,也可构成共同犯罪
C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不要求参与犯罪的人都必须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共同犯罪在有的情形下就是指具备客观要件意义上的共同犯罪。王二小尽管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但在客观上与丁春秋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二人在盗窃罪的违法层面成立共同犯罪
D项,麦克与杰克之间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也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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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冒充妇女的丈夫实施奸淫行为时,黑夜中的该妇女以为甲是自己的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的,甲不成立强奸罪 B.乙女身材高大,谎报年龄,甲确实不知道乙女不满14周岁,在乙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甲成立强奸罪 C.甲女以为和狱警乙发生性关系,乙便可以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乙成立强奸罪 D.甲(厂长)利用职权对该厂职工乙女说,如不和自己发生关系将丢掉工作,乙女怕失去工作不敢反抗,被迫与甲发生关系,甲成立强奸罪


正确答案:D
A选项,显然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成立强奸罪,故A错误。B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故B错误。
利用职权,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而男女双方相互利用,各有所图,女方以肉体换取私 利条件的,属通奸行为。区分的标准在于男方是否利用职权进行胁迫。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2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A项是共同犯罪,乙虽未去也成立杀人既遂;B项中甲某作为帮助犯与其丈夫成立共犯;C项乙拿自家东西难以认定为盗窃,不成立共犯;D项丙是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第3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第4题:

()游坦之为什么会星宿派的武功的?

  • A、游坦之想到自己也是星宿派门下
  • B、阿紫想让游坦之指点一下自己的武功
  • C、阿紫觉得游坦之的外功实在太差
  • D、全冠清设计让游坦之偷学阿紫的武功

正确答案:D

第5题:

()盲阿紫来少室山的时候为什么觉得身轻体健,筋骨灵活?

  • A、每日里操练星宿派武功,身体恢复较快
  • B、阿紫时间一长,不愉快的经历便忘了
  • C、游坦之每日输给阿紫内力
  • D、游坦之将神足经上的修习之法传授点给阿紫

正确答案:D

第6题:

下列情形中成立共同犯罪的选项是:

A.甲乙二人在生产作业时不小心造成火灾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自己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A项不是共犯。B项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C项,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利用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不是共犯。D项,根据刑法基本理论,帮助犯属于从犯,应当和主犯定同样的罪名,适用同一法条定罪量刑,但是我国刑法分则将一些帮助犯分离出来,单独定罪。D项丙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其不成立共犯。

第7题:

()冯默风与李莫愁交手,用的是何兵器?

  • A、铁拐
  • B、铁锤
  • C、铁剪
  • D、以上均错

正确答案:D

第8题:

李莫愁去超市购物,超市怀疑其盗窃超市商品,被超市保安要求在超市大门口脱衣搜身检查,此时李莫愁的哪种权利遭到了侵犯()

A.获得尊重权

B.接受教育权

C.监督批评权

D.安全保障权


参考答案:A

第9题:

()在绝情谷上,谁连点李莫愁身上三处穴道?

  • A、一灯大师
  • B、杨过
  • C、朱子柳
  • D、黄蓉

正确答案:C

第10题:

李莫愁有几个徒弟,都是谁?


正确答案: 洪凌波、陆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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