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甲单位由于建设需要,需要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施工方甲单位向乙厂支付一定的费用

题目
单选题
施工方甲单位由于建设需要,需要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施工方甲单位向乙厂支付一定的费用,甲单位可以通过乙厂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施工单位甲拥有的权利是()。
A

相邻权

B

地役权

C

土地租赁权

D

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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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4年8月,甲厂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厂应在当年12月底供应乙商场100台空调,乙商场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若干。同年10月,甲厂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12月底,乙商场按照原合同约定来甲厂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厂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乙商场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确的判断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

D.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
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
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答案:B,C
解析:
没有约定履行时间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正确答案是B、C项。

第3题:

甲厂委托小李去乙厂购买原油30吨,因时间匆忙小李仅带有盖有甲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至乙厂后小李擅自为甲厂购买原油50吨。乙厂如期将50吨原油运送至甲厂,并要求甲厂付款。甲厂留下30吨,并依约付款后,将其余的原油皆退还乙厂,由此造成乙厂损失。该损失由( )承担。

A、甲厂

B、小李

C、甲厂和小李

D、乙厂自行承担


参考答案:A

第4题:

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利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教材P19
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第5题:

下列权利中属于物权中用益物权的是( )。

A. 村民李某的宅基地使用权
B. 公民张某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C. 质押权人对质押物的使用权
D. 村民房某对荒山的承包经营权
E. 施工方由于建设需要,需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利用乙单位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并向乙支付一定费用


答案:A,B,D,E
解析: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用益物权是权利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本题中,ABDE属于用益物权;C项属于担保物权,不属于用益物权。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E。

第6题:

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总价款20万元,甲厂向乙厂支付定金3万元,一方违约需支付总价款3%的违约金.后该合同因乙厂超越经营范围,被宣告无效,则正确表述是下列哪几项?( )

A.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6万元

B.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3万元

C.乙厂应支付甲厂违约金6000元

D.甲厂无权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6000元


正确答案:BD
18. BD[解析]合同被宣告无效,因此乙厂不需支付违约金,但是应返还定金.

第7题:

施工方甲单位为了运输材料方便,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施工方甲单位向乙厂支付一定的费用,甲单位可以通过乙单位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施工单位甲拥有的权利是( )。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租赁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008年4月底之前,甲公司向乙公司运送大米10吨;乙公司验收后10日内付款。至5月中旬因地震导致道路塌方无法运送,甲公司可免除违约责任。( )


正确答案:×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9题:

甲施工单位与乙钢结构构件厂签订了构件加工协议。按照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下列关于甲、乙双方描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承包商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赔偿损失
B.乙发现甲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参数不正确,于是进行了修改
C.甲单位经乙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D.甲提供材料,材料质量不需要乙进行检测

答案:A
解析:
承揽合同是定作人为满足其特殊需求而订立的,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指示进行工作。这种性质决定了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A 选项正确。

第10题:

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施工企业甲需经过乙公司内部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甲乙之间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便可通过乙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甲拥有的权利是()。

A.土地租赁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相邻权

答案:C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9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从性质上说,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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