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矿井倾斜巷道采用下山法施工,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作业规程,其中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主要条款为:(1)工作面采用

题目
问答题
背景某矿井倾斜巷道采用下山法施工,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作业规程,其中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主要条款为:(1)工作面采用电动式凿岩机钻眼,钻眼必须湿式作业;(2)工作面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工担任,考虑到围岩涌水量较少,决定采用非防水炸药;(3)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通风,风筒选用直径600mm的胶皮风筒;(4)进行装岩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定期清理岩壁;(5)施工中应设置防跑车装置,主要考虑在工作面上方20~40m处设置可移动式挡车器:(6)巷道内每隔一定距离,在侧壁上开设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排除工作面的积水。问题1.该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条款中是否有不正确的地方?请指出其存在问题。2.针对本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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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是( )。

A、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B、采用新工艺时,应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C、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

答案:A
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选项 B 属于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选项 C 属于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参见教材 P34。

第2题:

32、(二) 背景资料
某单位承担一矿井水平巷道的施工任务,该巷道长2000m,竟断面积20㎡,围岩为中等稳定的粉砂岩,工作面涌水量较小。施工单位 安排了2支队伍进行对头掘进,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多台气腿式凿岩机打眼,锚喷支护。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措施一:为达到“多进尺“的目的,采取了减少炮眼数量和多装药的措施。 措施二:为提高钻眼速度和爆破效果,施工单位组织推广使用了钻爆法施工的“三小”技术。 措施三:在爆破安全检查后,要求施工班组迅速采用气腿式凿岩机打设护顶锚杆并喷浆。
措施四:为减小巷道贯通偏差,在未掘的巷道长度为40m时,开始按照贯通测量的要求,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由于围岩相对比较 稳定,在未掘的巷道长度为10m时,停止一头掘进,撤出所有施工设备,由另一头继续掘进。

问题:
1.措施一中,施工单位采取的措施会带来哪些不良后果?对施工效率和质量有何影响?
2.措施二中,推广使用钻爆法施工的“三小”技术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3.措施三中,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措施四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有哪些错误?给出正确的做法。


答案:
解析:
答案:
1、减少炮眼数量能达到减少钻眼时间,但是减少炮眼数会使爆破后巷道成型不好,达不到光爆效果。另外加大药量,加大对巷道围 岩振动力,破坏围岩的完整性,使围岩自承能力下降。围岩的为中等稳定的粉砂岩,易造成围岩松动,甚至冒落和片帮。 对巷道成型质量不利,会出现巷道轮廓凹凸严重,围岩不稳定;对加快施工进度也不会有明显效果。因为增加支护的难度,增大药量 也造成破堆分散,降低了装岩效率。
2.“三小”即小直径钎杆.小直径炸药药卷和小钎花。
3.不正确,打护顶锚杆只允许使用锚杆钻机,严禁使用风动凿岩机。
4.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巷道未掘长度为40m不符合规定,最少应为50m。未掘巷道长度10m时停止一头掘进做法错误,应为20m时即停止一头掘进。

第3题: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斜井井筒的施工任务。该斜井井筒净断面面积21m2,井筒斜长850m,倾角15°。表土段长度35m,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护;基岩段设计采用锚喷支护,其中在斜长650~680m的岩石破碎地段采用锚喷网和U型钢联合支护。
施工单位在基岩段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布置1.0t矿车进行提升运输,利用管路输送混凝土进行工作面喷射施工作业,采用潜水泵加卧泵接力排除工作面积水。为确保施工安全,按相关规定布置有防跑车装置。设计斜井施工速度为85m/月。
在斜井施工达到斜长645m处,施工单位停止了施工进行工作面探水作业。实际探明的涌水量较小。于是施工单位即按通过岩石破碎地段的方案继续向下施工,该方案采用先挖后支,人工挖掘。每进尺1.2m后立即架设金属网和U型钢支架,等完全通过破碎带后集中进行该段巷道的锚喷支护作业。结果建设 单位验收时发现巷道变形严重。
问题:
1、该斜井基岩段施工提升运输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斜井施工应如何布置防跑车安全装置?
3、该斜井通过岩石破碎带的施工方案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指出该斜井通过岩石破碎带的合理施工方案及具体的实施方法。


答案:
解析:
1、提升运输方案不合理。因斜井断面较大,且较长,设计月进尺85m,采用1t矿车运输能力不够。应采用6m3或8m3箕斗提升运输。
2、应布置的防跑车装置有: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坡三挡”,在斜井上口入口前设置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链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在下部装车点上方再设置一套挡车栏,还应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的防跑车防护装置。
3、斜井通过破碎带施工方案不合理有:(1)采用人工挖掘不合理,因为人工挖掘会降低施工速度,对快速通过破碎带不利。应采用普通钻爆法,加强光面爆破,周边眼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药,减少装药量。以及减小进尺,减小周边眼间距来确保光爆效果和围岩不受破坏。(2)未考虑临时支护不合理,对作业人员安全不利。应采用超前支护或前探支护,确保作业人员安全。(3)最后进行锚喷支护不合理,应掘进后先锚喷支护,达到设计间距了再架设U型钢棚。(4)先挂网和架设U型钢棚、最后锚喷支护的施工顺序不合理。应打锚杆后再挂金属网,先架设U棚打锚杆支护会受影响。
4、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是:(1)因断层破碎带含水,应先进行工作面预注浆。(2)普通钻爆法掘进,采用小循环进尺,一般控制在二架棚间距即可。确保光爆质量和毫秒延期爆破。(3)爆破后马上喷一层3-5mm混凝土作为临时支护,也可采用前探支护,或用金属支柱作为临时支护,保证人员安全。(4)支护采用先锚杆施工,同时挂金属网,后架设U型钢棚。最后在工作面20--40m处补喷到设计厚度。

第4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主井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段无流沙,厚度不到4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25m3/h左右,最大含水层位于地表以下300m,施工单位中标后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表土段,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4.0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最后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40天,费用增加150万元。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大于50m3/h,最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计60天,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针对背景资料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哪些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4.分析井筒施工结束涌水量超过规范标准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规范要求是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下列工程的变更:
(1)表土段穿越流沙层的施工;
(2)基岩段工作面预注浆工程。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变更范围的规定。特别是有关施工企业提出变更的原则、要求、范围的规定。
问题2【参考答案】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与索赔,索赔的程序规定。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事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承包人的索赔程序:(1)意向通知,首先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2)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这是索赔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3)索赔报告评审。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业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判定索赔是否成立,并在28天内予以答复。(4)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问题3【参考答案】
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50+200=350万元,工期是40+60=100天。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与索赔。费用索赔、工期索赔的确定。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分清责任按责分担费用与工期。本题表土施工由于地质报告的失误是建设单位的责任所以给予补偿;基岩段同样应由建设方承担,应给予补偿。井筒淋水超标是施工单位施工质量问题应自行担责,所以不予补偿。
问题4【参考答案】
主要原因一般为井壁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混凝土本身配比不合适,强度等级低,地压大开裂,浇筑混凝土时施工段涌水量大采取防水措施不合适,短段掘砌施工接缝不好,检查井壁质量钻孔不适合,均是造成井壁漏水的因素。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规定普通法施工全井筒建成后,井筒深度≤600m的总漏水量≤6m3/h,井筒深度>600m的总漏水量≤10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出水水孔。
采用特殊法施工的井筒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其漏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钻井法施工井筒段,总漏水量≤0.5m3/h;冻结法施工井筒段,井筒深度≤400m段,总漏水量≤0.5m3/h,井筒深度>400m,每百米漏水增加量≤0.5m3/h;以及,不得有集中出水孔和含砂的水孔。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有关建成后井筒涌水的要求。具体涌水要求见本答案。

第5题:

1.背景
某矿井一倾斜巷道采用下山法进行掘进,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作业规程,其中施工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条款为:
(1)工作面采用电动凿岩机钻眼,钻眼必须湿式作业;
(2)工作面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工担任,考虑到围岩涌水量较少,可采用非防水炸药进行爆破;
(3)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通风,以迅速排除炮烟及粉尘,风筒选用直径600mm的胶皮风筒;
(4)进行装岩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定期清理岩壁;
(5)施工中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主要考虑在工作面上方20~40m处设置可移动式挡车器;
(6)巷道内每隔一定距离,在侧壁上开设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排除工作面的积水。
2.问题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主要条款中是否有不正确的地方?请指出其存在问题。
(2)针对本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修改。
(3)下山法掘进的主要安全问题是哪些?


答案:
解析:
P91-94
(1)该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主要条款中有不正确的地方,具体问题在第(1)、(2)、(3)、(5)、(6)款。
第(1)款,井下巷道钻眼工作一般不采用电动式凿岩机,采用气腿式凿岩机钻眼。
第(2)款,斜巷采用下山法施工,工作面有积水,因此不能采用非防水炸药进行爆破。
第(3)款,采用抽出式通风时,风筒应选用刚性风筒,不能选用胶皮风筒。
第(5)款,斜巷采用下山法施工,只在工作面上方设置挡车器是不够的,还应在斜井上口入口前设置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阻车装置。
第(6)款,在巷道侧壁开设排水硐室,应根据水泵的扬程来确定,不必间隔一定距离就设置。
(2)针对本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作如下修改:
1)工作面采用风动式凿岩机钻眼,钻眼必须湿式作业;
2)工作面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工担任,考虑到工作面有积水,因而采用防水炸药进行爆破;
3)工作面采用压人式通风,以迅速排除炮烟及粉尘,风筒选用直径600mm的胶皮风筒;
4)不变;
5)施工中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斜巷上口、变坡点下方及工作面上方20~40m处,设置阻车器或挡车器;
6)根据排水设备的扬程,可在巷道侧壁上开设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用于排除工作面的积水。
(3)对于采用下山法掘进的巷道,主要的安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
1)水的问题。由于巷道倾斜向下掘进,水积聚在工作面,影响钻眼工作、爆破工作和装岩工作,因此必须及时排出工作面积水。排水方法可使用潜水泵排水,卧泵和腰泵房水仓结合排水,喷射泵排水等。
2)跑车问题。由于采用下山掘进,必须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必须设置各种防跑车装置,通常应设置3道阻车器或挡车器。

第6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斜井井筒的施工任务。该斜井井筒净断面面积21m2,井筒斜长850m,倾角15°。表土段长度35m,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护;基岩段设计采用锚喷支护,其中在斜长650~680m的岩石破碎地段采用锚喷网和U型钢联合支护。
施工单位在基岩段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布置1.0t矿车进行提升运输,利用管路输送混凝土进行工作面喷射施工作业,采用潜水泵加卧泵接力排除工作面积水。为确保施工安全,按相关规定布置有防跑车装置。设计斜井施工速度为85m/月。
在斜井施工达到斜长645m处,施工单位停止了施工进行工作面探水作业。实际探明的涌水量较小。于是施工单位即按通过岩石破碎地段的方案继续向下施工,该方案采用先挖后支,人工挖掘。每进尺1.2m后立即架设金属网和U型钢支架,等完全通过破碎带后集中进行该段巷道的锚喷支护作业。结果建设 单位验收时发现巷道变形严重。
问题:
1、该斜井基岩段施工提升运输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斜井施工应如何布置防跑车安全装置?
3、该斜井通过岩石破碎带的施工方案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指出该斜井通过岩石破碎带的合理施工方案及具体的实施方法。


答案:
解析:
1、提升运输方案不合理。因斜井断面较大,且较长,设计月进尺85m,采用1t矿车运输能力不够。应采用6m3或8m3箕斗提升运输。
2、应布置的防跑车装置有: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坡三挡”,在斜井上口入口前设置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链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在下部装车点上方再设置一套挡车栏,还应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的防跑车防护装置。
3、斜井通过破碎带施工方案不合理有:(1)采用人工挖掘不合理,因为人工挖掘会降低施工速度,对快速通过破碎带不利。应采用普通钻爆法,加强光面爆破,周边眼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药,减少装药量。以及减小进尺,减小周边眼间距来确保光爆效果和围岩不受破坏。(2)未考虑临时支护不合理,对作业人员安全不利。应采用超前支护或前探支护,确保作业人员安全。(3)最后进行锚喷支护不合理,应掘进后先锚喷支护,达到设计间距了再架设U型钢棚。(4)先挂网和架设U型钢棚、最后锚喷支护的施工顺序不合理。应打锚杆后再挂金属网,先架设U棚打锚杆支护会受影响。
4、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是:(1)因断层破碎带含水,应先进行工作面预注浆。(2)普通钻爆法掘进,采用小循环进尺,一般控制在二架棚间距即可。确保光爆质量和毫秒延期爆破。(3)爆破后马上喷一层3-5mm混凝土作为临时支护,也可采用前探支护,或用金属支柱作为临时支护,保证人员安全。(4)支护采用先锚杆施工,同时挂金属网,后架设U型钢棚。最后在工作面20--40m处补喷到设计厚度。

第7题:

下山巷道施工中由于采用自上向下法施工,为预防跑车事故,应在( )等处安 装阻车器。

A.工作面上方
B.工作面下方
C.倾斜巷道的中部
D.倾斜巷道上部车场与巷道连接处
E.倾斜巷道躲避硐内

答案:A,D
解析:

第8题: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是( )。

A.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B.采用新工艺时,应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C.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

答案:A
解析:
考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选项B属于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选项C属于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9题:

某矿井一倾斜巷道采用下山法进行掘进,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作业规程,其中施工的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条款为:
(1)工作面采用电动凿岩机钻眼,钻眼必须湿式作业;
(2)工作面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工担任,考虑到围岩涌水量较少,可采用非防水炸药 进行爆破;
(3)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通风,以迅速排除炮烟及粉尘,风筒选用直径600mm的胶皮 风筒;
(4)进行装岩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定期清理岩壁;
(5)施工中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主要考虑在工作面上方20~40m处设置可移动式 挡车器;
(6)巷道内每隔一定距离,在侧壁上开设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排除工作面的 积水。
问题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主要条款中是否有不正确的地方?请指出其存在问题。
(2)针对本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修改。
(3)下山法掘进的主要安全问题是哪些?


答案:
解析:
(1)该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主要条款中有不正确的地方,具体问题在第 ⑴、(2)、(3)、(5)、(6)款。
第(1)款,井下巷道钻眼工作一般不采用电动式凿岩机。
第(2)款,斜巷采用下山法施工,工作面有积水,因此不能采用非防水炸药进行爆破。
第(3)款,采用抽出式通风时,风筒应选用刚性风筒,不能选用胶皮风筒。
第(5)款,斜巷采用下山法施工,只在工作面上方设置挡车器是不够的,还应在斜巷 上口及变坡点下方设置阻车装置。
第(6)款,在巷道侧壁开设排水硐室,应根据水泵的扬程来确定,不必间隔一定距离 就设置。
(2)针对本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作如下修改:
1)工作面采用风动式凿岩机钻眼,钻眼必须湿式作业;
2)工作面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工担任,考虑到工作面有积水,因而采用防水炸药进 行爆破;
3)工作面采用压人式通风,以迅速排除炮烟及粉尘,风筒选用直径600mm的胶皮 风筒;
4)不变;
5)施工中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斜巷上口、变坡点下方及工作面上方20~40m处, 设置阻车器或挡车器;
6)根据排水设备的扬程,可在巷道侧壁上开设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用于排除 工作面的积水。
(3)对于采用下山法掘进的巷道,主要的安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
1)水的问题。由于巷道倾斜向下掘进,水积聚在工作面,影响钻眼工作、爆破工作 和装岩工作,因此必须及时排出工作面积水。排水方法可使用潜水泵排水,卧泵和腰泵房 水仓结合排水,喷射泵排水等。
2)跑车问题。由于采用下山掘进,必须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必须设置各种 防跑车装置,通常应设置3道阻车器或挡车器。

第10题: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煤矿的岩石大巷工程,该巷道长度800m,设计净断面积18m2。巷道所穿过的岩层普氏系数f=2~4,属Ⅳ类围岩;巷道距煤层较近,偶有瓦斯涌出。巷道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员结合工程实际条件编制了该巷道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定该巷道施工采用多台气腿式凿岩机打眼,直眼掏槽,岩石水胶炸药,秒延期电雷管,煤矿专用发爆器起爆,蓄电池电机车牵引1t矿车运输。该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技术经理修改后审批并付诸实施。在巷道施工过程中,由于运输系统出现故障,连续5个循环不能正常排矸,导致大量矸石堆积在工作面后15m左右的位置,工人只能弯腰从矸石堆上进入工作面。在一次爆破工作中,装药联线完成后,班长安排在距离工作面50m的一处直角岔巷内设置警戒线,全部人员躲入岔巷中。然而,爆破后发生大量矸石飞落,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问题:


1.巷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和审批存在哪些问题?


2.巷道爆破作业发生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巷道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属于哪一等级?


4.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该巷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和审批存在的问题有:(1)采用岩石水胶炸药不妥,该炸药不适应于有瓦斯的工作面(或应采取煤矿许用炸药);(2)采用秒延期电雷管不妥,应采用延期时间不大于130ms的毫秒延期电雷管;(3)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


【解题思路】结合背景材料从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和审批程序两方面来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偶有瓦斯涌出”、“确定该巷道施工采用多台气腿式凿岩机打眼,直眼掏槽,岩石水胶炸药,秒延期电雷管,煤矿专用发爆器起爆,蓄电池电机车牵引It矿车运输。该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技术经理修改后审批并付诸实施。"来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


【考点解析】本题主要考察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等内容。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进行爆破作业时,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炮眼的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遵守《规程》规定。严禁明火,使用普通导爆索或非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时,装药前和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允许装药放炮。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由承担施工的工区或工程队负责编制,报工程处审批;对其中一些重要工程,应报公司(局)审查、备案。



问题2【参考答案】巷道爆破作业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1)巷道积矸较多(或超过2/3或堵塞),造成大量矸石飞落;(2)警戒线设置不当;(3)人员躲避距离不够。


【解题思路】结合背景材料中对爆破事故的描述,“导致大量矸石堆积在工作面后15m左右的位置”、“班长安排在距离工作面50m的一处直角岔巷内设置警戒线,全部人员躲入岔巷中”,“爆破后发生大量矸石飞落”等查找事故原因。


【考点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巷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问题3【参考答案】发生的安全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解题思路】根据事故伤亡人数和损失确定事故等级。


【考点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掌握情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问题4【参考答案】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项目部应:(1)立即上报有关部门;(2)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3)保护好事故现场。


【解题思路】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重点作好上报、抢救和保护现场等工作。


【考点解析】本题主要考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及时做的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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