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哇诸王志》是用()写成的。

题目
单选题
《爪哇诸王志》是用()写成的。
A

越文

B

英语

C

西班牙文

D

古爪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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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元代皇太子及诸王向下行文,用()

A.令

B.诏书

C.册书

D.令旨


参考答案:D

第2题:

《圣经》是用什么文字写成的?


正确答案:《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的(少数是用亚兰文写成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成的。

第3题:

前年,王启志(23岁)欲与女友李丽(19岁)结婚,王启志的母亲托人办了结婚证,婚礼得以如期举行。今年年初,王启志突遭车祸死亡,此时,李丽已怀有身孕,两人有存款18000元。王启志的母亲提出与李丽平分存款,李丽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王启志的母亲一气之下诉至法院,申请宣告王启志与李丽的婚姻无效。(1)王启志与李丽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为什么?(2)王启志的母亲有无起诉的权利?为什么?(3)王启志死亡时其遗产有多少?如何处理?(4)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如何处理?(5)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李丽与王启志的婚姻是合法有效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宣布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说明,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如果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不再是无效婚姻。2王启志的母亲起诉要求确认李丽于王启志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的时间,是2008年王启志病逝以后,而此时李丽已年满20周岁,达到了法定结婚的年龄,因此,此时李丽与王启志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
(2)启志的母亲没有起诉的权利。《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同时规定,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为未达法定婚龄者本人或未达法定婚龄者本人的近亲属。2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李丽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是李丽本人或李丽的近亲属。王母虽然与李丽是婆媳关系,但不是李丽的近亲属,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李丽的近亲属应当是李丽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李丽的公婆,所以,王启志的母亲没有起诉宣告李丽与王启志婚姻无效的权利。
(3)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王启志与李丽的存款18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启志的遗产只有9000元。王启志生前未立遗嘱,因此使用法定继承。王启志的法定继承人有李丽、胎儿、王母,每人各得3000元。
(4)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尸体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3000元,由被继承人王启志的继承人李丽、王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李丽共分得13500元,王母共分得4500元。
(5)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则胎儿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李丽继承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3000元。在这种情况下,李丽共分得15000元,王母共分得3000元。
由此表明,王启志与李丽的婚姻是有效婚姻,王启志的母亲无起诉的权利,王启志与李丽的存款按继承法规定处理。

第4题:

清•王同《唐栖志》将()列为超山诸景之首。

  • A、超峰
  • B、海云洞
  • C、洗心泉
  • D、上圣殿

正确答案:B

第5题:

宋·范成大写作的山水游记是()。

  • A、《桂虞衡志·志岩洞》
  • B、《游桂林诸山记》
  • C、《粤西游日记》

正确答案:A

第6题:

《太子舍人帖》的作者是()。

  • A、王慈
  • B、王志
  • C、王僧虔
  • D、王献之

正确答案:C

第7题:

王志打扫卫生时,拾到一支圆珠笔。王志心想:“这支圆珠笔和我前几天丢失的圆珠笔非常像,我就留着自己用吧”。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艺术活动是用符号形式写成的,是用形象、声音、韵律等写成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被后梁太祖朱温封为闽王的是()

  • A、王审知
  • B、王绪
  • C、王朝
  • D、无诸

正确答案:A

第10题:

忽必烈派出征爪哇的将领不包括:()

  • A、亦黑迷失
  • B、史弼
  • C、王脱欢
  • D、高兴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