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务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外经贸部
第1题:
简述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保障措施。
《对外贸易法》第29条规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使国内相同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生产者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所谓必要的保障措施,是指规定进口限制或设定进口许可证制度,等等。
第2题: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不包括( )。
A.对外贸易调查
B.反倾销
C.反补贴
D.保障措施
第3题:
A.海关总署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外经贸部
第4题:
第5题:
在()进行的对外贸易活动,属于我国对外贸易法调整的范围。
A.香港
B.台湾
C.深圳
D.华盛顿
第6题:
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了国家管理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有( )。
A.实行全国统一与部分地区特殊对待的对外贸易制度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非歧视原则
D.对等原则
第7题:
A.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
B.核原料的进出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处理。
C.《对外贸易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D.《对外贸易法》同样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8题:
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了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 )属于这类措施。
A.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
B.提供进出口信贷
C.出口退税
D.设立风险基金
第9题:
第10题:
我国现行《对外贸易法》规定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