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和人治,亚里士多德认为()。

题目
多选题
关于法治和人治,亚里士多德认为()。
A

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B

贤人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C

法治优于人治

D

不治优于法治

E

完全否认统治者个人作用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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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优于人治的原因。


参考答案:与柏拉图早期人治的观点相反,亚里士多德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对于法治,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具体而言,第一,要有一个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是前提,这只能在正宗政体下才能实现,而在非正宗政体下则无法治而言。第二,普遍服从法律,这是关键。亚里士多德说,法律所以有效,全在于民众的服从,但同时指出,民众的守法精神不能全部仰赖于自发形式,而须长期地培养,为此,就要求国家在此方面付出巨大的努力。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法律的统治就是理智的统治,神祗的统治。而人治,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当然,亚里士多德也不完全否认统治者个人的作用。他认为,法律不可能及时地适应复杂多变的国家事务时,就需要运用“理智”。因之,个人的作用不能完全否定。他说,只有在法律所不能包括并失其权威的问题上才可让个人运用其理智。

第2题:

电子政务的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政府管理()的过程。

A、人治

B、从法治走向人治

C、从人治走向法治

D、法治


参考答案:C

第3题:

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理论正确的有()。

A.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观点与柏拉图的相同

B.亚里士多德主张人治

C.制订一个良好的法律是法治的前提

D.普遍服从法治的关键

E.亚里士多德提倡法治


参考答案:C, D, E

第4题:

关于儒家和法家的法律思想,表述不正确的包括()。

  • A、儒家提倡“礼治”、“德治”、“人治”,排斥否定“法治”
  • B、法家主张法治的人性论基础是认为人性是好利恶害的
  • C、法家强调以严刑峻罚推行法治

正确答案:A,C

第5题:

()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 A、法治
  • B、德治
  • C、人治
  • D、法治和德治

正确答案:A

第6题: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优于人治的理由主要有()。

A.法律是根据众人的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比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有更多的准确性

B.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

C.法律借助于规范形式进行表达,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但可以进行修订

D.如果由哲学家当国王,实行人治也未尝不可

E.时代要求实行法治而不能实行人治


参考答案:A, B, C, E

第7题: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治国方略。关于法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治以民主政治为基础
B.法治要求“良法”之治
C.法治排斥和反对德治
D.法治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答案:C
解析:
法治要求良法之治,故B项说法正确: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故A项说法正确。法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其手段是限制权力,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选项。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两大支柱,人类社会和文明要求法律与道德并举并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只有法律与道德互助共生,才能真正形成和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法治并不反对和排斥德治。

第8题:

关于法治和人治,亚里士多德认为()。

A.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B.贤人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C.法治优于人治

D.不治优于法治

E.完全否认统治者个人作用


参考答案:A, C

第9题:

下.列有关“法治”的论述中,正确的论述是哪些?()

  • A、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 B、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
  • C、法治与法制是一回事
  • D、法治是与人治、神治相对而言的治理方式,法治优于人治,人治优于神治
  • E、法治最早是由柏拉图提出来的,他认为“法治国”是第二好的国家

正确答案:A,B,C,D,E

第10题:

谈谈人治、社治和法治的关系。


正确答案: 人治与法治、德治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人治,法治和德治无从谈起;没有法治和德治,人治也无法实施。它们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缺一不可,更不能偏废。其中,人治起主导作用,制定、实施法律、道德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法治与德治又起反作用,制约着人治。人治代表着整体意志,一旦违背整体意志,法治和德治就起制约作用,其行为和作法遭到社会舆论的反对、指责、惩罚、唾弃。二人治与法治、德治也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人治与法治、德治的层面不一样。人治是治理社会的目标与过程;而法治、德治是治理社会目标与过程中的手段和方式。其中,法治主张强制性、惩罚性,而德治强调良心、诚信、自觉、自律;法治注重结果,而德治注重意图。
第二、范畴不一样。“人治”是治理全过程;“法治”、“德治”是局部过程。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法治仅限于法律所规定或禁止的范围;德治不仅包括法律规定的部分内容,还包含更宽领域。比如:过失罪属法治范畴,但不是德治范畴;强奸罪既是法治范畴,也是德治范畴;尊老爱幼是德治范畴,如果不涉及虐待就不属法律范畴。
第三、对象不一样。人治是针对社会整体的,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统治者随时可以制定或修改法律条文,指向人治目标。法治是因人而制,它的治理指向是法律条文。法律没有禁止的可视为不犯法。德治是因事而成,其目标指向是社会现象,是较长时间、特定环境中自然形成的行为约束力。所以,它比法制更具有稳定性,改变或调整也需要较长时间,需要教育、开导、接受等过程。
第四、途径不一样。人治是经过法治、德治来实现其治理目的;而法治是通过典籍明订规则、强制手段达到其治理目的;德治则是非典籍明订规则、“自我控制”方式达到自治自理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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