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共同点。主要表现在?

题目
问答题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共同点。主要表现在?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普遍禁止、限制与适用中的除规定相结合。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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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竞争法的统一式立法模式是将()和()合并统一立法。


参考答案: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第2题:

简述中国竞争立法模式的选择。


参考答案:

我国采用列举式。我国法学理论界关于选择竞争立法模式的主张有三种:A.主张我国竞争立法采取分立式模式;B.主张采用统一调整模式;C.主张在竞争立法之初采取一种综合的调整模式。(被采用)


第3题:

统一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共同点。主要表现在?


参考答案:

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普遍禁止、限制与适用中的除规定相结合。


第5题:

法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的模式为( )

A.专门立法模式

B.合并立法模式

C.综合立法模式

D.援引方法模式


正确答案:D
【考点点击】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要点透析】法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为援引立法模式;德国、日本、加拿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为专门立法模式;瑞典、芬兰、俄罗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为合并立法模式;意大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为综合立法模式。

第6题:

各国竞争立法的差异点主要表现在:(1)竞争立法的()、各具特色;(2)竞争立法()不同;(3)竞争立法()不同。


参考答案:形式灵活,重心,内容

第7题:

简述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


参考答案:

A.分立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别单独立法。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B.统一式产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有匈牙利、澳大利亚及我国台湾地区。C.综合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纳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之中进行综合调整。美国和英国是典型代表。


第8题:

各国竞争立法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

(1)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
(2)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
(3)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
(4)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
(5)普遍禁止、限制与适用中的除外规定相结合。


第9题:

世界各国竞争立法模式大致可以分哪三种?


参考答案:

一是分立式立法模式。即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别单独立法。这种立法模式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
二是统一式立法模式。即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选择这种竞争立法模式的有匈牙利、澳大利亚、前南斯拉夫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
三是综合式立法模式。即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纳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之中进行综合调整。美国和英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第10题: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差异点。主要表现在?


参考答案:

竞争立法的形式灵活、各具特色;竞争立法重心不同;竞争立法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