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朝的秋审制度及其复审后的处理情况。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清朝的秋审制度及其复审后的处理情况。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
秋审开始执行于顺治十五年,首先要求各省的督抚将自己省内所有被判处斩和斩监候(相当于现代的死缓)案件和布政使、按察史会通复审,分别提出四种处理意见:
(1)情实。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奏请执行死刑。
(2)缓决。案情虽然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
(3)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死刑,一般减为徒、流。
(4)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单丁情形,合乎申请留养者,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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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不属于缓决情况下的处理结果是( ).

A.减为流三千里

B.减发烟瘴极边充军

C.徒三年

D.再押监候办


正确答案:C
C清朝缓决,是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

第2题:

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是( )。
A.九卿圆审 B.秋审 C.三司会审 D.热审


答案:B
解析:
【详解】
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选项A不正确,九卿圆审是明朝重要的复审制度,凡是地方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罪犯经过二审后仍不服判决者,由六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九卿联合审判,最后奏报皇帝裁决。选项C不正确,三司会审始于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是由太祖下令“议狱者一归于法司”而得名。凡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或亟须重新审理的重案时,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同审问罪犯,后将审理结果奏报皇帝,进行最后裁决。选项D不正确,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官员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第3题:

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者已经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B.清代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C.清代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

D.在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者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会审制度
    【解析】(1)明代的会审制度包括: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者已经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朝审: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在吏部尚书(或者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2)清代的会审制度包括: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八月中下旬举行而得名;朝审: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不大者;其三可矜,指案情虽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是有亲老丁单的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照留养奏请皇帝裁决。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第4题:

属于清朝会审制度的类型有(  )。
A.大审
B.会官审录
C.秋审
D.朝审


答案:C,D
解析:
解析:清朝的会审制度中,没有大审和会官审录,大审和会官审录属于明朝独有的会审制度。

第5题:

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正确的有、()

A、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B、清代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其中秋审与朝审都由明代的朝审发展而来
C、清代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
D、在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分四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答案:A,B,C,D
解析:
明代的会审制度包括:(1)九卿会审(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A选项正确。(2)朝审。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3)大审。清代会审制度。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明代的朝审。由此B选项正确。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C选项正确。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D选项正确。

第6题:

明代的哪种审判制度是清朝秋审制度的发端?()

A.圆审

B.朝审

C.大审

D.热审


参考答案:B

第7题:

简述清朝秋审制度中的五种处理情况。


答案:
解析:
第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第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再押监候办,留待下年秋审。凡三经秋审定为缓决,可免死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第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情有可原,予以免死减等发落。第四,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明了的,则驳回原省再审。第五,留养承祀: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

第8题:

清朝会审制度中被称为“国家大典”的是?()

A、九卿会审

B、秋审

C、朝审

D、热审


参考答案:B

第9题:

被清朝奉为“国家大典”的会审制度是(  )。
A.秋审
B.朝审
C.三司会审
D.热审


答案:A
解析:
解析: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会审制度。

第10题:

简论清朝的秋审制度。


答案:
解析:
(1)清朝在明朝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制度。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发源于明朝的朝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秋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秋审被看成是“国家大典”,清统治者专门制定了“秋审条款”,作为进行秋审大典的基本规范。
(2)案件经过秋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1)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2)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3)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4)留养承祀: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一顿枷号示众。
(3)秋审是清朝刑事审判制度臻于完备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既有助于统一适用法律、准确打击犯罪,又宣扬了统治者的恤刑德政,还保证了皇帝对最高司法权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