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①:花果山大学法学院的孙某在学校西门外的甲酒店吃“毕业散伙饭”时,私自带走甲酒店的精美菜单作纪念。十年后,良心不安,

题目
多选题
材料①:花果山大学法学院的孙某在学校西门外的甲酒店吃“毕业散伙饭”时,私自带走甲酒店的精美菜单作纪念。十年后,良心不安,孙某回校参加“正部级毕业生高峰论坛”时,将该菜单带回,秘密置于甲酒店的餐桌上(因十年来甲酒店的菜单样式维持原有风格,甲酒店不知其事)。 材料②:当晚,初次到甲酒店吃饭的乙,见该菜单,惊喜于菜美价廉,遂点了一份 “龙虾、鲍鱼、海参三结义”的高级套餐。结账时,甲、乙为就餐费发生争议(按甲所见的旧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200元;按甲酒店当下的新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800元)。 问题:就甲、乙间的餐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乙间成立价款为200元的餐饮合同

B

甲、乙间成立价款为800元的餐饮合同

C

甲酒店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D

乙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第2题:

甲酒店向该市出租车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20%作为奖励。有人举报后,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甲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账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甲酒店的行为属于()。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参考答案: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3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权利的自力救侪的有:( )

A.甲在某酒店用餐,付款时发现忘记带钱包,身上也无值钱可抵押之物,其向服务员说明情况请求赊欠,酒店不同意。酒店将甲滞留在酒店不让其离开,同时报警

B.乙和丙系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乙请求妇联调解

C.李某欠王某货款10万元,拒不支付,王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D.王某和金海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正确答案:BCD
「考点」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
「解析」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人在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民事权利的主体自己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权利,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是指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民法通则则将正"-3防卫与紧急避险作为免责条件加以规定。"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而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损毁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对"自助行为"虽然尚无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予以承认,即民事权利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自由施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者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合理的"自助行为"通常应符合下列条件:须权利人为保护和行使其合法权益而实施;须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妨碍的情况下实施;须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实施,而且如果在当时不实施此种行为,则权利保护将不能或很难实现;其实施手段不违反法律、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而且一般只能对债务人、加害人的财产或者行动自由施加临时性拘束;须事后及时提请有关当局处理。这五点也即通常所说的行使"自助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四个要件:一是为保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三是采取的手段要适当;四是事后应及时请求国家机关处理。可见上述选项A符合自助行为的要件。

第4题:

孙某和李某在某市大酒店举办婚礼时,由于当地的习俗。李某要将新娘孙某从酒店门口一路抱至婚礼现场。在此过程中,孙某价值2万元的金耳环掉在了酒店大厅里,后被酒店保洁人员甲发现。但甲误以为该耳环是被客人丢弃、不值钱的东西,就随手扔到了酒店的垃圾桶内。婚礼结束后,经朋友提醒,孙某发现自己的耳环遗失,并通过监控找到了甲。但是当时垃圾已经被集中处理,遗失的耳环已经无法再找到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B.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C.甲的行为构成侵权
D.孙某可请求甲赔偿耳环的损失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无权代理的区分。本题中,甲将该耳环取而弃之,并未受有利益,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选项A错误。甲主观上没有为孙某利益的意思,客观上也没有以孙某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和无权代理。选项B、C错误。结合耳环遗落的位置、当时所处的情况等来看,甲作为酒店保洁人员,应当对其工作环境中他人的遗失物品负有保管义务,甲将其抛弃应当构成侵权。选项C正确。对于员工侵权,赔偿义务人应当是用人单位,孙某应当请求酒店赔偿损失,选项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5题:

甲酒店向该市出租车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10%作为奖励。后被人举报。经调查,甲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账面上皆有明确详细记录,甲酒店的行为属于()。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答案:A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账。甲酒店对给付的奖励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属于正当的竞争行为。所以选择A。

第6题: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考点】当事人的确定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本案中,甲被烫伤是由顾客乙造成的,但乙之所以致使甲被烫伤是由于丽都酒店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因此,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丽都酒店实际上并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在顾客乙对甲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丽都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由于丽都酒店是在乙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只有将两诉的审理合并进行,才能在二被告间合理地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问题,因此,本案为不可分之诉,丽都酒店和乙应为共同被告。选项D正确,选项ABC均为错误。

第7题:

甲酒店向该市出租车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20%作为奖励,与其相邻的乙酒店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一行为。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甲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甲酒店的行为属于( )。


参考答案:A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人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人账。本题中,甲酒店对给付的奖励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属于正当的竞争行为。

第8题:

甲酒店向该市出租车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5%作为奖励,与其相邻的乙酒店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一行为。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甲酒店 给付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甲酒店的行为属于( )。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正确答案:A
经营者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账。甲酒店对给付的奖励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属于正当的竞争行为。
[解题技15]题目所述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第9题:

甲酒店承诺:出租车公司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将获得10元奖励。据此,乙酒店将甲酒店的这一行为据报道有关部门。经调查,甲酒店账面上记载了支付出租车司机的奖励金额。甲酒店的行为是( )
A. 正当经营 B. 商业贿赂行为 C. 经营者集中行为 D. 垄断协议行为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滑倒,摔碎了眼镜,经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所致。甲的损失应由()。

A.甲自己承担
B.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C.酒店和乙承担按份责任
D.酒店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本题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对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损害,酒店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B项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