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代对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保护。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清代对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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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对未成年学生生命健康权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对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
(1)保证校园和教育设施设备安全
(2)禁止体罚未成年学生
(3)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学生
(4)禁止非法招用未成年学生做童工
(5)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侵害未成年学生

第2题:

简述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答案:
解析:
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①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起到了间接保护地理标志的作用。
②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可注册为证明商标而受到保护。这是第一次在商标法律制度中确定了地理标志的法律地位。
③2001 年 10 月 27 日我国《商标法》的第二次修正,正式明确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规定了地理标志的概念和保护内容。
(2)专门法规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1999 年 8 月 17 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规定,标志着中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建立。这部法规首次界定了原产地域产品的概念,规定了原产地域产品的注册登记制度。
(3)其他法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①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项禁止经营者伪造产地;第軌禁止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产地作弓|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禁止伪造、冒用产品的产地,并对违法者规定了相应的制裁措施。
由上可见,地理标志在我国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法律保护,在具体的立法保护中应该建立以《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地理标记保护的规则为核心,以专门法为主体,辅以地方立法保护的开放、积极、统一、有效的保护法律体系。

第3题:

简述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参考答案:

土地所有权是指以土地为权利客体的不动产所有权。
其特征如下:
(1)客体的特定性,即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为土地.在我国.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主体的限定性,即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交易的禁止性,即我国法律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权交易;
(4)权能的分离性,即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并不直接行使土地所有权,而是将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予以分离。


第4题:

简述对耕地进行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对土地的管理,特别是耕地,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其主要内容是: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2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
3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4严禁乱占、滥用耕地。

第5题:

简述清代内阁的职掌
参与议政,内阁职官中能参与议政的主要是大学士。办理本章,这是内阁最主要的,大量的日常事务。拟撰,承宣谕旨。筹备,组织大典。收存重要档案。组织修书

第6题:

简述清代小学变化的原因。


正确答案:清代古文献学的最大特点是“汉学”的空前发展和“小学”研究的科学化。清人所以能够取得这样巨大的成就,除了受政治影响因素外,主要的还是受其本身学术规律的制约。清统治者为了禁锢思想,一方面禁毁书籍,屡兴大狱,一方面又举科录士,开馆修史。知识分子迫于生存大计,不得不回避思想政治,以至埋头于没有风险的经史考证,这就给“汉学”的迅速成长提供了非常肥沃的土壤。就在这个时候,作为前期遗民的大思想家兼古文献学家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为了总结明亡的教训,极力批判或者修正前代王守仁的“心学”,以及“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空疏学风。他们受晚明学者焦、杨慎、陈第等人倡导的古学影响,治学以服、郑为准,讲实证,重考据,拿“小学”作为解释诸经子史的基础,“小学”的研究也因此得以迅速而健康的发展。

第7题:

土地登记可以产生下列(  )效力。

A.在当事人之间具有公信力
B.对第三人产生公示力
C.一旦经过登记就不得变动
D.经过登记可以取得土地所有权
E.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答案:A,B,E
解析: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登记的效果做了如下规定:①在当事人之间具有公信力,不问其行为在实体法上有无撤销或无效的原因;②对于第三人而言,不问其为善意或恶意,均发生绝对不可推翻的效力,即公示力;③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经过登记的土地权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异议登记、变更登记等进行变更。只有国家和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经过登记后,个人只是获得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第8题:

简述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的进程。


参考答案:

第一次将专有技术在法律上予以规定,是在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在1985年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专有技术作了进一步规定。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颁布的民事诉讼法。


第9题:

简述“学人之文”与“文人之文”的区别及对清代散文演变的作用。 


正确答案:(1)清初散文作家可分为两派,一派以清初启蒙主义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和王夫之为代表,主要从文章内容上抨击晚明散文的空疏,强调文章的社会功能;另一派以侯方域、魏禧、汪琬为代表,主要从文章风格上力戒晚明文章的纤佻,提出恢复唐宋散文的传统。前者被称为“学人之文”,后者被称为“文人之文”。
(2)“学人之文”大力提倡经世致用,强调文章“须有益于天下”(顾炎武《日知录》),主张文章应当言之有物,反对那些“徒欲激昂于篇章字句之间”而内容“空无一物”的文章(黄宗羲《陈葵献偶刻诗文序》)。因而他们将散文作为“纪政事”、“察民隐”,宣扬自己政治观点和学术主张的工具,故而形成了清初散文质实和致用的文风。但这些散文过于强调文章的现实作用,反而忽略了文学色彩,学人之文中成就和影响较大的是黄宗羲。
(3)“文人之文”的三位作家侯方域、魏禧、汪琬号称“清初三大家”。他们没有顾炎武、黄宗羲等人那么坚贞的操守和尖锐的思想,虽然不乏汉族文人起码的民族意识,但行为上却比较温和。因而他们对散文的认识不像黄宗羲等人那样强调社会意义,而是更注意其自身的文学渊源,所以他们的散文比较注意从文风上纠正晚明散文的放诞和纤佻习气,主张恢复唐宋散文的醇厚传统。

第10题:

简述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1)主体的特定性。在我国,国家和农民集体以外的民事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
(2)交易的禁止性。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易。
(3)权属的稳定性。在我国,由于主体的稳定性和交易的禁止性,故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
(4)权能的分离性。在我国,在土地所有权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
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内涵与外延上有很大的区别。国家土地所有权更具有所有权的绝对性特征,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受到比国外私有土地 所有权更多的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具有绝对性,也可以说,它不是一项真正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