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性
强制性
规范性
禁止性
第1题:
第2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走:“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款所体现的是哪一原则?()
第3题:
标志着我国收养制度进入健全、系统、完备的阶段的事件是()
A.1980年《婚姻法》的施行
B.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施行
C.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施行
D.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1979年《意见》中收养问题的规定的修订
第4题: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在当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确定时,其住所在()
第5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的民事行为依其()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第6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第7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第8题:
198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规定所体现的是哪一个原则?( )A.属人主义原则B.属地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之折中原则
第9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第10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款所体现的是哪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