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相识后在一起同居生活,由于二人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收入较少,经常因为日常开销,生活琐事等问题争吵,一年

题目
问答题
甲(男)与乙(女)相识后在一起同居生活,由于二人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收入较少,经常因为日常开销,生活琐事等问题争吵,一年后二人解除了同居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乙已怀孕5个月。两年后,乙带一女孩丙找到甲,称丙是甲的亲生女儿,要求甲支付丙的抚育费。甲认为其与丙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拒绝了乙的要求。乙以丙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甲和丙的父女关系,判令甲承担丙的抚育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向法庭出具了怀孕和生产期间的医院病历材料,同居期间租住房屋的房东和邻居也出庭作证,证明甲乙同居和乙怀孕的事实;甲虽确认证人证言和书面证明的真实性,但不确认丙系其女儿。为此,乙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法院予以准许,但遭到甲的拒绝。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甲拒绝亲子鉴定的情况下,甲与丙的关系如何确认?(2)甲是否应当承担丙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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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男与乙女于1999年结婚。乙女远在美国的姑姑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给1000美元作为贺礼。2000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乙女1000美元。甲男父死于1990年,2000年其母也去世,甲男与弟弟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各4间。2001年甲男去海南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与家中联络,乙女因女儿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1万元。2005年,甲男因车祸去世,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约3万元,个人财产20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 66~70 问题。

第 66 题 乙女所欠1万元债务的性质( )。

A.属于乙女个人债务

B.属于甲男个人债务

C.属于甲男、乙女夫妻共同债务

D.属于甲男、乙女、丁女三人债务


正确答案:C
乙女所欠1万元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乙女欠债是为抚养女儿,生活所欠,虽与甲男共同生活无关,但是由于甲男不尽抚养义务而造成。甲男负有抚养女儿、扶养妻子的义务,所以此债务甲男应负担一半。

第2题:

甲与乙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两个月,后因经济问题双方争吵而不再同居,但仍有来往。半年后,乙发现甲与丙同居生活,便诉至法院,要依重婚论处。人民法院认为,甲的上述行为()。

  • A、构成重婚
  • B、不构成重婚
  • C、属于事实婚姻而不构成重婚
  •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B

第3题:

甲男与乙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生活,一日,甲男在上班途中遇车祸死亡,乙女:()

A、可以配偶身份继承甲男遗产

B、不可以配偶身份继承甲男遗产

C、由甲男父母决定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D、由人民法院决定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参考答案:B

第4题:

女甲与男乙恋爱,并书面订婚,但女甲之母丙以男乙经常赌博为由表示反对,并介绍本单位青年丁与甲相识。后在甲、丁二人恋爱期间,丁曾送给丙微波炉一台。甲也口头通知乙解除婚约。当甲、丁二人向婚姻登记管理 机关提出婚姻申请时,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与甲订婚在先,甲单方终止婚约无效,已形成的未婚夫妻关系,应予保护;订婚时,甲曾接受过乙金项链一条、时装两套,应予返还;丙有干涉婚姻自由及包办婚姻的行为,应予惩处。甲、乙二人的婚约是否应予保护?为什么?甲接受乙的金项链等财物是否应予返还?


正确答案:甲、乙二人的婚约不受保护。因为依据我国现行政策和法律精神,订婚不是婚姻立的必经程序,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凭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而解除。乙赠与甲的金项链等财物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价值较高,应酌情返还。这是因为,男女在恋爱、婚约期间,为增进感情相互主动赠送的财物,多为五条件赠与,可不返还;但对赠送的贵重物品,其实质是为达到结婚目的而做的附条件的赠与,在解除婚约时应酌情返还。

第5题:

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孩,由于甲经常出差,夫妻感情逐渐淡漠。从1999年5月起,甲与女同学丙通奸,被乙发现后,甲索性在外租房和丙同居生活,甲乙为此经常争吵,夫妻关系恶化,自2001年初两人分居。2004年1月,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甲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法院能否判决甲乙离婚?


正确答案: 法院可以判决甲乙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甲与丙的同居行为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因此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第6题:

甲(男)和乙(女)于1998年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结婚时甲的父母购房一套给二人居住,乙娘家给了乙一套家用电器作为嫁妆。二人婚后第二年生一男孩,现年6周岁。2003年开始,甲与丙通奸,被乙发现斥责后,甲索性在外租房和丙同居,很少回家。甲的工资本来不高,为维持和丙在一起的开支,向人借外债近2万元。乙独自抚养儿子,生活困难,也借外债5000元。2005年3月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甲不同意离婚。提出如果离婚,孩子是他家的后代,必须由他抚养,否则不支付任何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二人达不成协议。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假设法院准许离婚,离婚时乙生活困难,可否要求甲给予生活帮助?


正确答案: 可以。可以从住房等财产中要求经济帮助。

第7题:

甲(男)和乙(女)于1998年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结婚时甲的父母购房一套给二人居住,乙娘家给了乙一套家用电器作为嫁妆。二人婚后第二年生一男孩,现年6周岁。2003年开始,甲与丙通奸,被乙发现斥责后,甲索性在外租房和丙同居,很少回家。甲的工资本来不高,为维持和丙在一起的开支,向人借外债近2万元。乙独自抚养儿子,生活困难,也借外债5000元。2005年3月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甲不同意离婚。提出如果离婚,孩子是他家的后代,必须由他抚养,否则不支付任何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二人达不成协议。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如何确定房屋和电器的归属?二人所借外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房屋归甲,因为甲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给双方。电器归乙,是婚前财产。甲借的外债,未用于家庭生活,应由自己承担。乙借的外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由甲乙共同承担。

第8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4年3月离婚。离婚后,甲男与丙女谈恋爱,但仍和前妻共同租房同居。11月某日,甲男将乙女装有大量现金的背包拿走。当天两人发生争吵,乙离开家,当晚甲男试图说服前妻跟自己回家。当时二人在一座桥上,乙女靠在桥的护栏边不从,两人在争执中一起翻入河中。落水后,甲男自己潜水上岸,逃离现场。乙女溺水身亡。关于甲男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恋爱期间与前妻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B.前妻乙女溺水时甲不救助是不作为犯罪

C.拿走乙女存款单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D.与乙女已经离婚,乙女溺水时不救助不成立犯罪


正确答案:ACD
【考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甲男与乙女离婚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是经济已经互相独立,因此,甲拿走乙女现金的行为构成盗窃,但是乙女之所以落水是由于甲男的先行行为引起的,故甲男对乙女落水后应予救助,其对乙女不予救助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第9题:

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孩,由于甲经常出差,夫妻感情逐渐淡漠。从1999年5月起,甲与女同学丙通奸,被乙发现后,甲索性在外租房和丙同居生活,甲乙为此经常争吵,夫妻关系恶化,自2001年初两人分居。2004年1月,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甲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夫妻一方有特定违法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第4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作为无过错方的乙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第10题:

甲与乙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甲为了泄私愤,造谣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乙可以要求甲怎样做?


正确答案: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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