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各方要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共享成果和共担风险,各方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
(1)共同出资。各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
(2)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并在工作中相互协作配合。
(3)共享成果、共担风险。合作研究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者外,属于各方共有;对于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风险,由各方按合同的约定承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各方应按约定的受益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简述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的区别。
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都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但有区别: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和承担着类似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委托人是主要义务也就是开发人的权利,而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
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当然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进行分工。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只有一方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成果归属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相同的,即取得研究开发成果,因而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成果是归委托人所有。
第7题:
第8题:
当事人之间共同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为( )。A.合作开发合同 B.技术转让合同C.委托开发合同 D.技术服务合同
第9题:
第10题: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共同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