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欲杀害乙,在乙的饭中投毒,乙发现异样,将饭倒掉未吃。甲的行为属于()。

题目
单选题
某甲欲杀害乙,在乙的饭中投毒,乙发现异样,将饭倒掉未吃。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既遂

D

犯罪中止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欲杀害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遂携带匕首前往乙家,未料途中腹部巨痛,不得已而折返。次日,甲腹痛消失,遂再赴乙家将乙杀死。甲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属于( )。

A.吸收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牵连犯


正确答案:A
属于吸收犯,是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第2题:

第 78 题 某甲与某乙素日有仇,某日,某乙欲吃一碗饭,怀疑某甲下毒,恰从身边走过一小孩,遂将饭给小孩吃,小孩吃后中毒身亡,问某甲、某乙分别构成何罪?(  )

A.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某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C.某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某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D
某甲、某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某甲属于直接故意杀人罪,某乙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罪。

第3题:

甲蓄谋杀害乙。一日,甲偶然见乙在熬药就偷偷的在药中投毒,但是乙是在给家里的狗熬药治病,结果狗吃完药后中毒而死。甲的行为:( )

A.属于犯罪未遂

B.属于对象不能犯

C.乙未死亡,甲不负刑事责任

D.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考点】犯罪未遂
【解析】甲故意在药中下毒企图毒死乙,但是出乎意料之外,药给动物吃了,不能发生乙死亡的结果,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4题:

甲在乙的饭店吃完饭不付钱,乙将其扣留并同时报警。乙的行为属于(  )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自助行为

D.违约行为

答案:C
解析:

第5题:

以下行为构成犯罪的是?
A.甲故意将空枪给乙,让其杀害丙乙对着丙开了枪,但由于枪里无子弹,丙毫发无损

  B.甲试图投毒杀害乙,但由于误将白糖当成毒药,乙喝后毫发无损

  C.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乙趁机逃脱,毫发无损

  D.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欲继续开枪时,见乙苦苦求饶,念及昔日情分,弃枪离去,乙毫发无损


答案:C,D
解析:
CD。如果犯罪根本不可能实现,就叫不能犯,不构成犯罪,因为根本不能危害法益。CD都已构成犯罪。C未遂,D中止。

第6题:

某甲意图杀害乙,在乙就餐的食堂的饭菜中投毒,某甲的行为属于( )。

A.想象竞合犯

B.连续犯

C.结合犯

D.结果加重犯


正确答案:A
解析: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在表面上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本题案例中甲在乙就餐的食堂饭菜中投毒的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是想象竞合犯,故A正确。

第7题:

第 65 题 甲为了害死妻子而在妻子的饭中放了毒药,妻子在吃饭时觉得饭有异味,将饭倒掉未吃,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A.甲构成犯罪预备

B.甲构成犯罪未遂

C.甲构成犯罪中止

D.甲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CD
甲为了杀害自己的妻子,已经开始实施了投毒的杀人行为,因为妻子将饭倒掉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此,甲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第8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在某日晚上,见一妇女某乙在前行走,就顿生歹念,准备强奸某乙。某甲乘某乙不备,将某乙扑倒在地。在解某乙的裤带实施强奸时,发现某乙身上有钱,某甲就将某乙的钱包抢走。某甲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B.某甲亲属某乙犯盗窃罪,甲为其窝藏赃物,乙被追查中,甲又窝藏乙。在侦查中,又为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法院审判中,又作伪证。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C.某甲连续实施了多个诈骗行为,其中有的数额较大,有的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整体上达到数额较大,甲的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D.非法行医罪是集合犯的一种


正确答案:D
【考点】罪数
【解析】我国区分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着手实行犯罪后另起犯意,一般情况下都按数罪处理。A中某甲即属于另起犯意,成立数罪。牵连犯在主观是为了实施一种犯罪,而采取的某种方法行为或者实现的结果行为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必须要具有事实上直接的不可分离的关系。B中虽然主观上为一个包庇犯罪的主观意思,客观的四个行为虽具有某种关联,但没有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所以,不成立牵连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每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每次却不构成犯罪,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C项是连续犯。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和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者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常习犯。刑法第303条中的“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刑法第336条的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而反复从事行医活动。

第9题:

甲蓄谋杀害乙。一日,甲见乙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乙是在熬药给牛治病,结果牛吃药后中毒而死。甲的行为属于(  )。

A.对象不能犯薯
B.负刑事责任
C.犯罪预备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B 甲的行为有杀害乙的间接故意,所以要负法律责任。中国刑法理论中对不能犯未遂一般应较能犯未遂从轻处罚。在不能犯未遂内部,中国刑法理论主要将其区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两种表现形式。

第10题:

假设下列陈述只有一个是真的,那么为真的是()

  • A、只有乙吃了饭
  • B、如果甲吃了饭,则乙也吃了饭
  • C、甲或者乙吃了饭
  • D、只有甲吃了饭

正确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