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题目
多选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

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

B

双方或一方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的财产

C

一方在婚前接受继承而于婚后实际取得的财产

D

未成年子女受赠所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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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存在重大理由
《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制度是《物权法》规定的共同共有的一种形式,必然要遵循《物权法》有关共同共有制度的一般原则。关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物权法》规定的原则是,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仅规定了两种重大理由的情形: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应当注意的是,应将“重大理由”仅限定为上述两种情形,除本条规定情形外,既不能类推适用,亦不能扩大解释,以避免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随意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损害家庭稳定及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功能的实现。如在判断是否属于第一种情形时,应区别当事人的不同主观意图。从主观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应为夫妻一方的故意行为,通过上述行为,实现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因过失行为导致的共同财产毁损,不适用该条规定。
2.分割共同财产的前提是不能牺牲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不必然支持另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只有同时满足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方能获得支持。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定扶养人或法定赡养人医疗费用,与保护债权人利益冲突时,也不能侵害债权人利益。因此,只有同时满足存在重大理由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条件时,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婚内财产分割的权利规定,无疑对于充分保障婚内财产权利有着重大意义。给无法离婚、不便离婚、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快速寻求夫妻共同财产权利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途径。
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时应注意:第一,此为不解除婚姻关系、不变更原夫妻财产制前提下的分割,当事人诉请分割的只是已经形成的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一方或双方重新获得的财产,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国外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分割需以“非常财产制”为前提。也有少数国家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无需以分别财产判决(非常财产制)为前提,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在共同财产分割后,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而后者则继续实行共同财产制。由于《婚姻法》没有规定夫妻非常财产制,因而应当理解为分割共同财产后,夫妻对将来的财产仍然实行共同财产制。且继续实行共同财产制,对于保护收入较低弱势一方比较有利;第二,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人为夫或妻,第三人无此项请求权。


第2题: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否因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19条,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婚前财产原则上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的婚前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第3题:

依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收益

C、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D、因赠与所得的财产


参考答案:A,B,D

第4题:

《民法典》规定,以下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投资的收益

D、知识产权的收益


参考答案:ABCD

第5题:

哪些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A.知识产权的收益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投资的收益

D.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参考答案: ABCD

第6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属于一半无效还是全部无效?


参考答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有观点认为,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认定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既包含丈夫的份额也包含妻子的份额,他人所获赠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一方处分自身份额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他人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
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法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上述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无法对共有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从《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的规定来看,其在“赠与第三人的婚姻财产”一节中规定:“当一方配偶对婚姻财产行使管理、处分权时,其在一年内以婚姻财产赠与第三人的礼物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或者根据该配偶的经济能力,其赠与的数额是合理的、恰当的,除非配偶双方共同赠与第三人。超过该数额之其他赠与必须经由配偶双方共同赠与。”“如果配偶一方对第三人所为之赠与不符合本节规定,另一方配偶有权启动返还原物之诉或恢复财产原状,要求损害赔偿之诉。该方配偶可起诉行使赠与的配偶一方,受赠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诉讼时效为该方配偶知道赠与后1年内或赠与行为发生后3年内。如果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恢复原状或得到赔偿,则该财产为婚姻财产。如于婚姻解除后或一方配偶死亡之后财产恢复原状或得到赔偿,则赠与物价值一半分属个人财产。”上述对于赠与第三人婚姻财产的规定详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非常值得我国立法予以借鉴。


第7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8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错误


参考答案:×

第9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哪些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A、工资

B、奖金

C、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D、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参考答案:ABCD

第10题:

下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收入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稿费

C、男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D、婚姻存续期间男女一方继承的财产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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