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邻居乙争吵,对自己的儿子丙说:“给我打!”丁递给丙一根木棍,丙用此将乙打伤,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题目
单选题
甲与邻居乙争吵,对自己的儿子丙说:“给我打!”丁递给丙一根木棍,丙用此将乙打伤,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三人构成共同侵权

B

丁是帮助行为

C

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和丁承担适当的责任,丙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被乙打后,邀丙、丁去为其报仇。乙贝到丙、丁后,拾起木棍就上来打,甲见状后拿起榔头给丙,丙掷向乙将乙砸伤。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此案属( )。

A.侵害人过错

B.混合过错

C.受害人过错

D.共同过错


正确答案:BD
「考点」共同加害行为
「解析」共同过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而致人损害。本题中甲邀丙、丁为其报仇,构成共同过错。《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混合过错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时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有过错。本题中乙见到丙、丁就拾木棍打,受害人也有过错,属混合过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侵权案件,A、C包括在混合过错中,不宜单独选出。

第2题:

某企业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行岗位评价,将所有岗位进行成对比较,结果是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那么将四个岗位的工作价值从高到低排序为( )。

A.丙、甲、乙、丁

B.乙、甲、丙、丁

C.甲、乙、丙、丁

D.丁、乙、甲、丙


正确答案:B
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所以乙的工作价值最高;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甲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二位;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丙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三位;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所以丁的工作价值最低。

第3题:

甲与邻居乙争吵,对自己的儿子丙说:“给我打!”丁递给丙一根木棍,丙用此将乙打伤,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三人构成共同侵权

B.丁是帮助行为

C.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甲和丁承担适当的责任,丙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D
三人构成共同侵权,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甲是教唆,丁是帮助,但是不影响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第4题:

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原答案为A)【考点】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详解】依据原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本题中,丙、丁受雇于乙,二人在看鱼苗中打人属于雇员侵权。打人只能是故意,所以就致甲损害,丙、丁应与雇主乙对甲之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当年的答案A项当选。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依此规定只能由接受劳务方乙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文并未规定内部的追偿问题。所以只能选D。

第5题:

甲、乙、丙、丁在比他们的身高。甲说:“我最高。”乙说:“我不是最矮的。”丙说:“我没甲高,但还有人比我矮。”丁说:“我可能最矮。”实际测量的结果表明,只有一人说错了。

这四个人从高到低的排列是( )。

A.甲、乙、丙、丁

B.乙、丙、甲、丁

C.乙、甲、丙、丁

D.甲、乙、丁、丙


正确答案:C

第6题: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C

第7题:

有甲、乙、丙、丁、戊五个人,已知他们之间关系如下:

(1)甲是乙的儿子的爸爸:

(2)丙是乙的爸爸的儿子:

(3)丁是丙的儿子的妈妈:

(4)戊是丁的妈妈的儿子。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丙是兄弟关系

B.存在两对姐弟或兄妹关系

C.丁是甲孩子的姑妈

D.仅存在一对夫妻关系


正确答案:B

第8题:

甲用石头打乙的狗,该狗即扑向甲。甲及时躲避,但狗咬伤了丙。丙情急之下拿过丁的手机将狗打伤。丙花去医药费600元,丁花去修理费200元。丙、丁损失的赔偿方案应当是( )。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丁的损失均由甲、乙连带赔偿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正确答案:D
解析:对于丙而言,该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是由于第三人甲的过错造成的,其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应当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丁而言,他因丙紧急避险而导致的损失是由于甲的行为造成的,因此,甲应对丁承担民事责任。ABC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第9题:

甲一日与邻居乙争吵,对自己的儿子丙说给我打,其女儿丁递给弟弟木棍一根,丙用此将乙打伤,则对于乙的侵权责任承担【】

A.甲是教唆行为

B.丁是帮助行为

C.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甲和丁承担适当的责任,丙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ABC
[解析]三人构成共同侵权,虽然各自的角色不同,甲是教唆,丁是帮助,但是不影响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参见《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148条.

第10题:

某企业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行岗位评价,将所有岗位进行成对比较,结果是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那么将四个岗位的工作价值从高到低排序为()。

A:丙、甲、乙、丁
B:乙、甲、丙、丁
C:甲、乙、丙、丁
D:丁、乙、甲、丙

答案:B
解析:
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所以乙的工作价值最高;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甲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二位;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丙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三位;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所以丁的工作价值最低。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