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和联系。
第2题:
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
(1)法律责任针对的是特定的主体,具体是指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具有相当的广泛性。(2)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即法律责任是针对第一性的义务没有被履行而进行救济、制裁;法律义务是作为与法律权利相对应的法律的重要调控手段,一般不具有制裁性。(3)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体对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第3题:
试述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的区别和联系.
第4题:
试述病理产物性致病因素的内容及其区别和联系。
第5题:
试述心智技能与操作技能的区别和联系。
第6题:
试述相畏与相杀的联系和区别。
第7题:
试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
(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作为调整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规范,法就是通过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并实现其目的和功用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基本内容,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作用于主体的行为,法律义务则以其特有的约束机制和强制机制作用于主体的行为,所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使法具有了利导性,并由此规范和引导主体的行为。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这里讲的法的内在机理指理性、正义和逻辑。法一方面是一种国家强制手段,是“主权者的命令”;另一方面,法也是正义、理性的代表,这是法应当具有的品质,而法正是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来具体实现正义、理性的要求的。
(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也是各个部门法调整的重要内容。不同的部门法,针对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对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亦有所不同。划分部门法主要根据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的方法,这里的“社会关系”,就是主体之间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调整的方法”,就是各个部门法自身特有的、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排序和平衡机制。民法主要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行政法主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与公民这间,即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刑法作为各种法律关系的最终屏障,主要保护和调整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社会关系,并以刑罚制裁这种公权力作为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威慑手段。
第8题:
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第9题:
试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国际公法上的一些基本原则都适用于国际经济法,此外,国际公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法律规范等也有部分相同之处。
区别:
1、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表现为国家和国际组织,而国际经济法除了上述主体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均可作为主体。
2、就二者调整对象而言,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要比国际公法更为广泛,特别是自然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以及国家与这些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都不是国际公法的调整对象。
3、规范也不尽相同,尽管国际经济法的规范包括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中的规范,但国际经济法的规范主要还是表现为一国的国内法规范。
第10题:
试述气滞和瘀血的区别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