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罗马婚姻家庭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罗马法中实行婚约制度,婚约具有相当强大的法律效力。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在市民法和万法中有不同的规定。在家庭关系方面,家父权和夫权在罗马亲属制度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按照早期法律的规定,家父在一家之中有司祭祀和审判的权力,有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甚至有出卖子女的权力。后期法律对家父权有所限制,家子也可依法取得特有财产。在有夫权的婚姻中,妻子的家庭地位十分低下,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方面均受夫权的支配。在无夫权的婚姻中,妻的家庭地位是有所提高的。按照早期法律的规定,如婚姻当事人处于家父权之下,即使并非本人所愿,家父也可令其离婚。到了帝国后期,这种离婚方式已被废除。
第2题:
欧洲中世纪婚姻家庭法的发源,主要来自()。
A、习惯法
B、判例法
C、寺院法
D、罗马法
第3题:
《国防交通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4题:
罗马法中的物法包括下列哪些选项?
第5题:
罗马法上债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第6题:
罗马法中的物法包括下列哪些选项?
A.物权
B.债
C.婚姻家庭
D.继承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简述伊斯兰法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8题:
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有哪些重要特点?
中国上古奴隶制社会的基础是宗法制度。礼制是与宗法制度相适应的基本规范形式,婚姻家庭关系主要依靠礼制加以调整。礼制包括宗法基本原则、宗法伦理、宗族习惯和行政管理体制四个部分。“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是被称为“不得与民变革”,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最高原则;“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是处理亲属关系的基本伦理要求。封建制社会的成文法偏重于刑事和行政管理,具有“公法”的性质。婚姻家庭法属于刑法和行政管理法的“附属规范”而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至关重要的是来源于礼制的习惯法。不管是成文的还是习惯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都以“三纲五常”为基本精神,以维护封建宗法关系和亲属秩序为主要任务,婚姻的包办性、人身的依附性、家庭关系和两性地位的等级性就是它的突出特征。同时,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又是“世俗法”,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上形成了“许可离婚”和“专权离婚”相结合的制度。
第9题:
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什么?
第10题:
下列对罗马法主要内容的评述,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