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地法
法院地法
与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第1题:
本案的性质是什么?应以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当时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冲突规则,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本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解决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的条款。因而,从合同争议角度上看,即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本案合同货物产地为中国,合同中约定货物品质、数量、重量以中国商检及乙公司所出证明为最后依据,说明了中国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中国法律是处理本案的准据法。
第2题:
早期的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包括:()
A、侵权行为地法
B、法院地法
C、重叠适用侵权行为法与法院地法
D、由当事人决定应适用的法
第3题:
认为法律是沿着“地美士第”到“习惯法”再到“法典”的是()
A.萨维尼
B.梅因
C.边沁
D.孟德斯鸠
第4题:
萨维尼认为,侵权行为应以()为其准据法
第5题:
萨维尼的法律发展三阶段包括习惯法、学术法和()
第6题:
萨维尼认为,侵权行为应以()为其准据法
A.行为地法
B.法院地法
C.与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第7题:
德国的历史法学中,萨维尼强调()。
第8题:
萨维尼认为,法律发展的第一阶段是()。
第9题:
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
第10题: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