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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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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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刑法在数罪并罚的立法上采取的折中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并科和吸收原则作为补充。


参考答案:对

第2题:

简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


参考答案:

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混合原则即以限制加重为主,兼采吸收和并科原则.
(1)数刑中有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
(2)数刑中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刑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3题:

简述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


参考答案:①适用条件的限制: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②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③适用程度的限制:死刑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④执行制度的限制: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4题:

试论我国刑法规定中的数罪并罚制度。


正确答案:数罪并罚是指审判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我国对数罪并罚基本上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同时兼采用其他原则中的合理因素。对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对判处有附加刑的采取并科原则。具体而言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有三种情况: (1)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原判刑罚和新判处刑罚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的刑期以内。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但是已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以内。
数罪并罚是指审判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我国对数罪并罚基本上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同时兼采用其他原则中的合理因素。对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对判处有附加刑的,采取并科原则。具体而言,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有三种情况: (1)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原判刑罚和新判处刑罚,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的刑期以内。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但是已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5题: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原则的规定。


参考答案:

数罪并罚的原则的概念;是指对一人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规则。我国刑法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其具体内容为: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并罚。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一个或者数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并罚,只执行一个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不再执行其他刑罚。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一般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修八后的刑法69条规定,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6题:

简述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


参考答案:

我国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数罪中有一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数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在最高刑以上总和刑以下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分别执行。


第7题:

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______。

A.并罚原则

B.吸收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折中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的原则是包括并科、吸收、限制加重内容的折中原则。

第8题:

按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有一罪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在数罪并罚时应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参考答案:错

第9题:

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


参考答案1.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2.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 (3)我国刑法的普遍 管辖权 (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3.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

第10题:

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  )。
A.并科原则
B.吸收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折中原则


答案:D
解析:
【精解】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四种:(1)并科原则(相加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2)吸收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刑吸收轻刑的方法,仅以最重罪的宣告刑作为执行的刑罚。(3)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的刑罚。(4)折中原则,是指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不单纯采用并罚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上述几种原则,以分别适用不同刑种和宣告刑结构的合并处罚原则。关于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可见,上述规定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吸收原则为补充的并罚方法。另外,第69条第2款还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该款规定的是并科原则。因此,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折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