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乙较胖的脸形画了一张十分夸张的漫画,并以《肥猪》为名,张贴在教室里,乙理直气壮地与甲进行交涉。乙在积极维护自己的()

题目
单选题
甲将乙较胖的脸形画了一张十分夸张的漫画,并以《肥猪》为名,张贴在教室里,乙理直气壮地与甲进行交涉。乙在积极维护自己的()。
A

名誉权和荣誉权

B

名誉权和肖像权

C

荣誉权和姓名权

D

肖像权和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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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伪造乙的签章向丙签发一张票据,丙善意取得,丙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后将票据背书给丁。在该票据关系中,承担票据责任的当事人是( )。

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


正确答案:C
解析:甲是伪造票据的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乙是被伪造人,所以甲、乙均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甲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第2题:

下列选项中不能排除行为的违法性的有:( )

A.武警甲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死刑犯乙枪毙
B.甲在街上发现自己被盗的汽车后,强行拉着司机乙不让他开车走,并打“110”报警,20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
C.甲怀疑乙在自己的超市里偷了东西,在乙将要离开时将其拦下,带到一房间进行搜查,发现乙确实盗窃了一件价值28元钱的物品,甲让乙打电话通知家人交来500元罚款,1天后,乙的家人送来500元钱将乙领走
D.乙得了难以治愈的重病,十分痛苦,请求甲将自己杀死以减少痛苦,甲按照乙的要求将乙杀死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中排除犯罪行为的种类。A项的武警是法令行为,行为不具有违法性。B项的甲是自救行为,不具有违法性。C项的甲将乙扣留,并且没有将乙交给警察处理,甲构成了非法拘禁,且非法拘禁时间超过了24小时,应认定该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D项中,甲的行为虽然是按照乙的承诺实施的,但我国刑法并不承认按照承诺杀人排除刑事违法性,即便是安乐死也是如此。

第3题:

:甲说乙胖。乙说丙胖,丙和丁都说自己不胖。如果四人陈述只有一人错,那么谁一定胖( )

A.仅甲

B.仅乙

C.仅丙

D.仅乙和丙


正确答案:B

 乙说丙胖和丙说丙不胖是一对矛盾命题,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所以错话一定是出在他们两人中间,因此,甲的话和丁的话一定是对的,所以,乙胖,丁不胖,即选项B一定正确。

第4题:

下列构成抢劫罪的有(  )。
A.甲在列车上向邻座乙的水果注入麻醉药,乙食用后处于昏睡,甲趁机拿走乙的皮包
B.甲绑架乙后让乙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然后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5万元
C.甲见乙有钱,便将乙骗到自己的房间,却见乙除随身携一张银联卡外未带任何其他东西,甲于是扣押乙,等第二天银行营业时,挟持乙到银行提取现金5万元
D.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依约交付货物后,乙迟迟不付货款,甲便带人到对方仓库强行取回自己已交付的货物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因此,A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如果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窃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则构成盗窃罪。不管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都必须是在非法占有财物时的当场使用,并且当场攫取财物的,才能构成抢劫罪。对这里的当场攫取财物,不能做过于狭义的理解,B和C选项中仍然属于当场攫取财物,因而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D选项中,由于甲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而不构成抢劫罪。

第5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持刀杀乙,乙与甲扭打在一起。在搏斗中,乙不慎将刀插入自己心脏部位,死亡。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
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杀乙,乙狂奔逃命,结果被乙的另一个仇人丙看到,丙在甲尚未赶到时,就一枪将乙打死。甲的行为
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甲试图砍杀乙,但看错了人,将长相与乙相似的丙杀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试图毒死乙,被乙识破。乙欲借刀杀人,即将甲送来的有毒食品转赠自己的仇人丙,丙食后死亡。甲的
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A
解析:
【 解析】A。A中,乙的行为是扭打时经常会发生的情况,所以“介入因素不异常”,因果关系不中断。B中,甲的行为对死亡结果没有发挥作用,所以因果关系中断。C中,丙是被甲杀死的,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当然具有因果关系。D中,由于乙已经知道食品有毒,所以后面的毒死人行为是乙的自主行为,与甲无关。故因果关系中断。

第6题:

我国刑法对防卫过当作了规定,下列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A.甲用木棍将正在盗窃的乙打昏在地

B.甲用木棍将正在持刀抢劫的乙打昏在地

C.甲用木棍将正在抢夺的乙打昏在地

D.甲用木棍将正在侮辱他人的乙打昏在地

E.甲用木棍将正在行凶的乙打昏在地


正确答案:ACD

第7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A:甲遭受乙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防卫过程中一棒将乙打倒在地,致使乙脑部跌在一块石头上而死亡。法院认为甲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以防卫过当追究刑事责任
B:甲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期捆绑,致乙呼吸不顺畅窒息死亡
C:甲因对女儿乙的恋爱对象丙不满意,阻止乙、丙正常交往,乙对此十分不满,并偷偷与丙登记结婚,甲获知后对乙进行打骂,逼其离婚。乙、丙不从,遂相约自杀而亡
D:甲结婚后,对丈夫与前妻所生之子十分不满,采取冻饿等方式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使其多处伤口腐烂,乙因未能及时救治而不幸身亡

答案:B,C,D
解析:
A选项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一般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防卫过当这个罪名。B、C、D选项都是过失致人发生竞合的犯罪。选项B是在非法拘禁时候发生的,根据法律规定,仍认定为非法拘禁罪。选项C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选项D是虐待罪,虐待致人死亡的,也属于结果加重犯,仍应认定为虐待罪。

第8题:

甲为了牟取暴利,从事拐卖妇女的活动。一日,甲以外出介绍工作为名将本村妇女乙骗出,准备出卖给他人为妻。在拐卖途中,甲见乙年轻貌美,于是对乙实施了奸淫行为。在与买主交涉后,由于价格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于是,甲继续找寻买主。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甲将乙卖给一实施强迫妇女卖淫活动的犯罪团伙。该卖淫团伙多次强迫乙实施卖淫活动。请问: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答: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也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与该行为的性质不相一致的严重结果,法律规定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对结果加重犯的处罚.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加重其刑。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奸淫被拐卖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这一规定,对于甲应当定拐卖妇女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9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将一票据背书转让给乙,但未记载乙的名称即将票据交给乙,后乙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该记载有效
B.甲公司在向乙银行申请贷款时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记载“质押”字样并进行背书,则乙银行可以再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
C.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拟将一张以本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质押给乙公司,双方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在票据上记载了背书事项并交付了票据,则票据质押权设立
D.甲公司将持有的商业汇票向开户行贴现,甲公司与银行应当有真实交易关系,否则贴现行为无效

答案:A
解析:
选项A: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项B: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并不享有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被背书人再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选项C: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票据权利人为将票据权利出质给他人而进行背书时,如果未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只是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形式上构成转让背书。选项D:商业汇票贴现是票据权利买卖,但不以其他交易关系为基础,贴现行为有效。

第10题:

甲将乙较胖的脸形画了一张十分夸张的漫画,并以《肥猪》为名,张贴在教室里,乙理直气壮地与甲进行交涉。乙在积极维护自己的()。

  • A、名誉权和荣誉权
  • B、名誉权和肖像权
  • C、荣誉权和姓名权
  • D、肖像权和姓名权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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