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

题目
多选题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B

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

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D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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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邱某对洪某的一块高级手表垂涎已久。一日,邱某骗洪某说要给其介绍对象,让洪某请自己喝酒,趁机将洪某灌醉,然后将洪某搀扶到一僻静胡同,将其手表捋下拿走。邱某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

A.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B.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决

C.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

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


正确答案:ABD
[考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本题考查内地与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以下简称<台湾规定>)第9条规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一)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的效力未确定的;(二)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告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三)案件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四)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五)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作出判决或境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所承认的;(六)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具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本题中的ABD三项分别属于上述法条第(3)、
(5)、(2)项所列情形,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C项不在此列,故本题ABD当选。

第3题:

洪某与周某因为合同纠纷在人民法院诉讼,由审判员黄某担任独任审判员,洪某发现周某与黄某曾在初中同学一年,并曾经在同一单位共事半年多,遂申请黄某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洪某听说黄某一向为人正派、办事公正,于是主动要求黄某继续调解本案。经黄某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周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如果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黄某的调解就是不合法的

B.人民法院如果作出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黄某的调解就是合法的

C.洪某虽提出回避申请,但其要求黄某调解,符合自愿原则,调解因而是有效的

D.黄某进行调解是不合法的


正确答案: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调解必须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本案中,调解虽然是自愿的,但是李某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所以,该调解是不合法的。

第4题:

两公司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胜诉一方天宇公司向败诉方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依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如天宇公司只申请执行,不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予允许
B.受理天宇公司的认可申请期间,败诉方公司在某人民法院就该争议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C.人民法院对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判决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只能由天宇提出证据证明其真实性
D.如天宇公司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在大陆的认可与执行。A错,依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3条第2款,申请人直接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一并提交认可申请;坚持不申请认可的,裁定驳回其申请。B错,依第11条第1款,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起诉的,不予受理。C错,依第9条,有两条路可以采取,一个是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过海峡两岸调查取证司法互助途径查明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真实性和是否生效以及当事人得到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另一个是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就有关事项依职权通过海峡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向台湾地区请求调查取证。D正确,依第4条,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5题:

周某杜某洪某各出资100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周某欲转让自己的份额并通知了杜某洪某,周某在给洪某的通知中写明了期限10天,但在杜某的通知中没有写期限,现在杜某洪某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关于行使期限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杜某洪某都是10天
B.杜某洪某都是15天
C.杜某是15天,洪某是10天
D.杜某洪某都是6个月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一)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二)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三)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四)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第6题:

【案情】被告人洪某,男,35岁,某市饮料厂厂长;被告人钟某,男,40岁,某市政府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被告人卢某,男,26岁,某市饮料厂工人。2009年1月某市饮料厂会计花某向某市政府举报部门投寄了揭露被告人洪某经济犯罪问题的匿名举报信,被告人钟某与洪某系姨表兄弟,钟某收到举报信后,不予登记,并将该材料给了洪某。洪某核对笔迹后发现是本厂会计花某所为,遂生杀人灭口之念。洪某找到自己的亲信卢某,表示如果卢某想办法除掉花某不仅可以升官,还给他2万元酬金,卢某同意之后,洪、卢二人多次密谋杀害花某的方法,并准备好作案工具。2009年3月18日,卢某以请花某喝酒为名,将花某骗至他家,将花某灌醉后,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尼龙绳等物,在早已隐藏在卢家的洪某帮助下,将花某杀死,分尸后丢弃于野外。

案发后,某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洪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卢某无期徒刑,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宣告后,花某之妻叶某认为一审判决对卢某和钟某量刑很轻,提出上诉。

1.叶某是否有权提出上诉?正确做法是什么?

2.如果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并将抗诉书抄送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当怎样处理?

3.假设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确有错误而检察院要求撤回抗诉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1.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赋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独立的上诉权。所以本案被害人的妻子叶莱无权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叶某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5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可向同级法院(二审法院)撤回抗诉,而不必受下级检察院的约束。
3.撤回抗诉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权利,不受同级法院和下级检察院的约束。因此,如果受理抗诉的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而检察院撤回抗诉时,根据《刑诉解释》第305条规定,法院只能待判决生效后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第7题:

汤某将其家传的一件古玩借给洪某观赏,洪某却将古玩作为礼物送给了海某,以下说法不当的项是()

A.洪某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B.海某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古玩的所有权

C.汤某可以请求海某返还古玩

D.汤某可以要求洪某承担侵权责任,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等


参考答案:B

第8题:

柳某打算购买一辆轿车,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员洪某承诺,若该公列销售的汽车年内降价,将返还柳某差价。柳某与洪某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对洪某的承诺作了约定。柳某购买该款汽车后2个月,汽车价格下调5000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汽车买卖合同有效,洪某作出的承诺无效

B.洪某的承诺有效,但应由其个人承担责任

C.汽车销售公司应当返还柳某5000元

D.汽车销售公司返还柳某5000元后可向洪某追偿


正确答案:AB
「考点」法人的责任能力
「解析」法人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当视为法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法人承担,但法人可以向有过错的员工追偿。本案中,汽车买卖合同有效,洪某作出的承诺有效,应由汽车销售公司对柳某承担责任,故C、D正确,A、B有误。

第9题:

周某、杜某洪某按20%、2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三人将房屋出租给陈某,现周某欲转让自己的份额给邹某。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是:

A.杜某洪某陈某均有优先购买权,且洪某最优先
B.如果周某没有通知杜某洪某,则杜某洪某可以直接起诉主张周某的转让合同无效
C.杜某洪某表示愿意购买,但须分期付款,案外人邹某愿意一次性付清全款,则周某可以直接将份额转移给邹某
D.如果周某欲将份额转让给杜某,则只有陈某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而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10题:

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同法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由此只有D选项可以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为应选项,ABC选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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