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律师会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题目
单选题
下列有关律师会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B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侦查机关许可

C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应持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证明等证件

D

律师会见被告人,人民法院应派员在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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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
当事国不服国际法院的判决,可向法院请求解释或申请()。
A

重审

B

复核

C

复议

D

撤销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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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过()次。
A

一次

B

两次

C

三次

D

四次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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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问答题
发展社会主义国家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1956年10月,中国党派出了以刘少奇为首的代表团访问苏联,同苏联领导人就此交换意见。中国党建议: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应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苏联应尊重东欧国家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独立自主的要求;应主动撤回在这些国家的驻军。10月30日,苏联政府发表了《关于发展和进一步加强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友谊和合作的基础的宣言》。宣言指出苏联过去在处理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关系方面损害了平等的原则。同时表示,苏联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只能建立在完全平等,尊重领土完整、国家独立和主权,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之上。11月l日,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苏联政府1956年10月30日宣言的声明》。声明支持苏联政府的宣言,指出“苏联政府的这个宣言是正确的。这个宣言对于改正社会主义国家相互关系方面的错误,对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团结,具有重大的意义。”(《人民日报》1956-11-02。)声明说:“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同时又是以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精神团结在一起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够真正实现兄弟般的友好和团结,并且通过互助合作实现共同的经济高涨的愿望。”(《人民日报》1956-11-02。)声明还指出,忽视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平等原则就是资产阶级沙文主义。这种错误,特别是大国沙文主义的错误,对社会主义各国的团结和共同事业,必然会带来严重的损害。这实际上是对苏联大国沙文主义的批评。中国首先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运用到处理社会主义国家间相互关系中,为社会主义国家间相互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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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

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

B

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证据

C

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D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E

行政复议决定部分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正确答案: 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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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A

各民族都建立自己的自治政府

B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建立特别行政区

C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D

各民族实行完全自治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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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问答题
2008年9月9日,河南郑州的某商场与某财产保险公司签订财险合同,期限为1年。1 年后,该商场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多次找到该商场的总经理吴某洽谈续保事宜,直至2010年 1月20日晚,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杨某再次拜访昊某,才终于说服吴某填了投保单,但因商场手头无现金暂不能交纳10万元保险费。在未实际收到保费的情况下,杨某当场开了lO万元的收据并在上写着“同意承保”,签字盖章后交给昊某以表信任。21日下午。商场因电路走火引发火灾,但保险公司没有人员前来勘查。吴某闻悉后,迅速到银行将10万元划拨到保险公司账上,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实际交付保险费,双方的保险合同未有效成立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问:(1)本案中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解析:

第7题:

判断题
政治稳定对政治发展的意义: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的内在目标之一;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实现其他目标的前提。
A

B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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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单选题
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A

自然恢复

B

不能恢复

C

须经养子女同意后才能恢复

D

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才能恢复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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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问答题
简述遗嘱方式的准据法的选择。

正确答案: 对遗嘱方式应适用的法律,目前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较有共识:
(1)主张区分动产遗嘱和不动产遗嘱而分别选择适用准据法。
(2)非不动产的遗嘱方式应适用的法律,因1961年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的通过已普遍放得甚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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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问答题
论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

正确答案: (1)首先允许当事人自己选择合同准据法。在普通法国家第一个采用意思自治原则的判例产生于英国,而意大利1865年民法典最早在立法上明确接受意思自治原则,并将其提高到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高度。此后,各国以即不少国际公约也都采用了意思自治原则。它是当代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
(一)对于支配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效力的法律,一般有以下几种主张:即适用法院地法,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适用当事人没有做出选择示将会适用的法律以及有法院自由裁量。
(二)关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一般认为既可以在订立合同当时选择,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选择。
(三)关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大多数国家和国际公约都承认默示选择,某些国家有限度的承认默示选择,只有少数国家只承认默示选择,不承认任何形式的默示选择。
(四)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应是实体法,而不包括该国的冲突法,这是目前的普遍观点,至于当事人能否选择与合同没有客观联系的法律,则存在较大争议。
(2)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准据法示,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概念(略)。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缺陷在于给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易于导致主观随意性,减损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并影响案件的公正。特征性履行方法的概念(略)。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缺陷在于其范围太窄,不能覆盖许多类型的合同,降低了付款方适用法律的重要性;而且因为特征性履行并不总是容易确定,其适用也并非易事,因而一样会出现结果的不确定性。正因为这两种方法都有缺陷,因此实践中通常都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即首先规定最密切联系原则,然后以特征性履行来作为判定最密切联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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