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在具体程序上,宣告撤销婚姻关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受胁迫一方的撤销请求可以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情况属实的,宣布撤销婚姻登记并收回结婚证。(3)受胁迫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审理,并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查明确系因胁迫而结婚的,应依法作出撤销婚姻关系的判决。(4)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2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第3题:
《民法总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第4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第5题: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判断对错
第6题:
对于遗嘱的解释和撤销,在法律适用上有哪些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
(1)对于遗嘱的解释的准据法,如果某国对遗嘱解释没有另行规定准据法,而仅笼统地规定遗嘱成立和效力适用什么法律。在这种情况下,遗嘱解释应适用继承本身的准据法。如果国家对遗嘱解释规定了准据法,则可直接适用。
(2)遗嘱撤销适用的准据法,很多国家的立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于新遗嘱是否能废除旧遗嘱,多主张由决定新遗嘱成立的准据法来回答。至于烧毁或撕毁遗嘱行为是否构成对遗嘱的撤销,取决于此种行为能否发生这样的效果,这应当由继承准据法决定。而结婚是否能使夫妻任何一方先前所立遗嘱无效,则应当由结婚的准据法决定。
第7题:
甲在一次森林大火中失踪达8年之久,其妻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以便自己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其妻准备结婚登记时,甲重新出现。下列哪些叙述符合法律的规定?( )
A.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B.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可以撤销死亡宣告
C.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D.甲的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后,如甲的妻子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则甲与其妻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第8题:
甲失踪5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2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了死亡宣告,并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第9题:
死亡宣告撤销的,原则上,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