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通知后42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报告和索赔估算资料
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应按月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的报告,并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结束后30天内,递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估算报告
发包人在收到有关索赔资料后30天内,应与承包人协商或给予答复
发包人在收到有关索赔资料后30天内,未采用任何行动的,视为其认可承包人的索赔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