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永久工程、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B.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C.停工期间承包人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D.因不可抗力影响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B、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D、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