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重庆市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0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此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问题】
1.监理机构承接工程类项目招标时,通常的监理工作要求有哪些?
2.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1.监理机构承接工程类项目招标,通常的监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人作为建设工程中重要的一方应当依法履行其法定的义务。监理人的工作要求包括监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监理人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监理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授权委托的要求,履行其合同义务。如,发包人要求监理人报送所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3)监理人在工作中应符合勤勉和保密要求。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方式与专业的技能,为发包人提供与其监理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监理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资料所有人同意,不得泄露与工程和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2.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0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不妥之处: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监理酬金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再行修改。
3.(1)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
(2)理由:《招标投标法》第1 8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违背了公平性原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3题:
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
A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B并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C并对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D但对施工质量不承担责任
第4题:
某城市建设项日,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 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副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副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的验收并直接办理档案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该文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在检查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断桩清除后原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什么?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方法 某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 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单位重新施工。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验收并直接办理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文件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在检查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断桩清除后原单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 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