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手表借给乙使用,乙以市场价卖给丙,丙不知道手表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该手表属于()

题目
单选题
甲将手表借给乙使用,乙以市场价卖给丙,丙不知道手表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该手表属于()
A

B

C

D

乙丙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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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与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卜-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抢走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丙

C、丁

D、庚


参考答案:C

第2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手表出让给丙,丙支付了对价且受让了手表的占有。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丙因善意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善意的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若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处分,因此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甲若以乙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代理。丙如果是善意的,就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故C正确,D项错误。

第4题:

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A.甲
B.丙
C.丁
D.甲、丙、丁三人

答案:A
解析:
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甲以合法(拍卖)方式得到该表,属于正当取得。

第5题:

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偿还乙,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请求丁返还手表

B.丙可请求甲返还3000元、请求自来水公司和商场各返还500元

C.丙可请求乙返还1000元不当得利

D.丙可请求甲返还4000元不当得利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根据有关民法理论,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权利人丙有权请求丁返还手表。选项B错误。货币比较特殊,转移占有即转移所有。因此,货币不能发生返还请求权之诉,仅能基于合同关系、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提出相应的请求。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乙从甲处取得1000元的补偿有合法依据,不构成不当得利。甲从丙处盗取4000元,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丙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甲返还4000元。

第6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7~20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对于该“劳力土”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拾得遗失物制度中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认领手表,该手表的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甲由此丧失对该表的所有权。后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表交予拍卖,由乙买下该手表,则该表的所有权即转归乙享有。虽然后来丙将其窃得的手表卖给丁,但一因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因丁也不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表,故丁不能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手表的所有权最终应归属于乙,选项B正确。

第7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A.乙将从甲处借来的手表卖给丙,丙以为是乙的手表而买之,甲要求丙返还

B.乙偷了甲的金项链送给女友戊,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金项链,甲要求戊返还

C.甲借给庚笔记本电脑一台,庚谎称丢失,甲要求庚返还

D.辛向甲购牛一一头,并在得到牛后将其转卖,但没有向甲付款,甲要求辛返还


正确答案:BC
(1)选项A: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甲丧失了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回原物;(2)选项8:赃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戊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戊均未取得所有权,因此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戊返还原物;(3)选项C: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庚返还原物;(4)选项D: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辛尚未付款,但该牛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已经转移,甲已经丧失了所有权。

第8题:

张某将手表借给李某使用,李某以市价卖给刘某,刘某不知道该手表非李某所有,张某发现后要求刘某返还原物,刘某( )。

A.有返还义务

B.将原价款从李某处要回,交给张某即可

C.没有返还义务

D.将手表交还李某


正确答案:C
「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例中刘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张某不能要求刘某返还。

第9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善意的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E.丙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A,B,C
解析:
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处分;甲以乙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代理。丙如果是善意的,就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第10题:

某甲将钻石项链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丙,丙不知道该钻石项链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 A、有返还义务
  • B、没有返还义务
  • C、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
  • D、将钻石项链交还某乙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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