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乙公司欠丙公司20万元,于是乙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把自己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予丙公司。请分析,乙公

题目
问答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乙公司欠丙公司20万元,于是乙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把自己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予丙公司。请分析,乙公司是否有权这样做,乙公司要怎样做才能使该协议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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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货款一直未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的技术许可费已经到期,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的债权。经查,甲公司拥有价值1000万元的高级写字楼

一幢、价值50万元的轿车8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乙公司可以主张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D.乙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D
16.【答案】D 【考点】代位权的行使条件【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园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入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是放弃到期债权,而非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因此,选项A项不正确。《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入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放弃到期债权,但是其仍有其他财产足以清偿乙的债权,因此,不会损害债权人乙,因此甲公司有权放弃其对丙公司的债权是有效的。据此,选项BC错误,D项正确。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 .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30万元

B.以债务承担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C.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以债权让与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E.以甲公司名义起诉丙公司,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AC

第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选项D: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解析: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及债务承担的认定【详解】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选项中,《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6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8年10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10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10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10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10月18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有权要求向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债权转让制度。《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在债权转让中,通知债务人仅仅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条件,而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从理论上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转让合同应当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体到本案中,就是自10月18日起生效。选项A是错误的。债权转让经通知债务人之后,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应向受让人清偿债务,转让人对受让人则无清偿义务可言。冈此,选项B正确,D是错误的。另外,《合同法》第83条还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由于乙公司的债权在10月20日才到期,故乙公司只能自该日起才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选项C错误。

第7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与丙公司合意,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债权即转让完成
B.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清偿债务
C.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抵销
D.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即可在甲丙之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未通知债务人乙公司时。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可以以未经通知为由抗辩。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乙公司互相享有债权、负有债务,且均已届期。债务人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选项D正确,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第8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而乙公司则欠丙公司50万元,于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将欠乙公司的货款直接支付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迟迟不向丙公司付款。在此情形之下,谁(乙公司还是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乙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或丙公司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合同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规定,甲公司不如约向丙公司付款时,只有其债权人即乙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丙公司,由于其与甲公司之间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其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第9题:

甲、乙均为公司,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1000 万元,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只剩3个 月,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后,乙公司未予答复。下列表述 正确的是:( )
A.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为第三人代 为履行B.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甲公司对乙公 司享有500万元的货款债权,丙公司可以该500万元 主张对乙公司的抵销
C.如乙公司不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乙公司对 甲公司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
D.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乙公司对丙 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答案:D
解析:
。本题虽然是甲丙之间的协议,但该协议的 内容不为代为履行而为债务承担,故A选项错误,债 务承担自通知到达债权人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债权 人同意时诉讼时效中断,故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债务承担中,债务受让人不得以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 抵销权向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10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撤销权。选项AB: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选项C: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选项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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