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第一次追索被拒绝后向原来的被追索人又进行追索的权利
持票人向某一个被追索人行使权利未果,又向另一个被追索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被追索人在履行了自己的偿还义务后,向其前手进行追索的权利
被追索人在履行了自己的偿还义务后,向票据第一顺序债务人
第1题:
以下关于追索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追索权是指持票人被拒绝承兑或得不到付款时,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B.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后才能实现的权利,是第二顺序遣求权
C.追索权是第一顺序权
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可行使追索权
第2题: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追索权和()。
A、起诉权
B、付款请求权
C、拒绝支付票据金额
D、再追索权
第3题:
A.追索权是指持票人被拒绝承兑或得不到付款时,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B.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后才能实现的权利,是第二顺序请求权
C.追索权是第一顺序权
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可行使追索权
第4题:
()是指在票据到期时,持票人因不获付款而得进行追索的权利。
第5题:
第6题:
根据《票据法》,下列关于持票人追索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汇票被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B.追索权是第一顺序请求权
C.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E.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6个月
第7题:
大意是:甲开商业汇票给乙,乙再给丙,丙请求甲支付,甲不付,等过了追索期限了,丙再求甲付,甲还不付,那我想知道乙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书上说追索期限过了持票人还享有追索权,那应该向谁追索?
题目描述的不太清晰,甲是出票人,汇票给了乙那么乙转给丙的时候是否有背书。如有乙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丙对甲乙都有追索权。
第8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票据权利时效期间是指提示付款期间
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3个月
C、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
第9题:
被追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
第10题: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无任何追索权,只能依靠项目所产生的()作为还本付息的唯一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