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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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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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国际惯例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问题.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均未作规定,人民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包括实体法上的和冲突法上的)

第2题:

简述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渊源及在秦朝的发展。


正确答案:
监察制度是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御史源于周时的史官,是为天子掌管文书档案的官员。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掌赞书而援法令”,进而负有某种非专任和经常的监察责任,并渐渐形成机构和一套制度。到汉代发展成古代中国特有的监察制度。从渊源关系上讲,秦代可说是古代监察制度的发端:原秦国时已有御史之职,行使监察职能发端于战国末期。据《史记》,统一六国后秦代在中央设立御史府,以御史大夫为该府长官,掌监察,其位略次于丞相。有权监视百官,并随时向皇帝禀奏、进谏,参与机要。下设御史中丞二人,负责执掌图籍兼纠察,并受命巡视政事和司法审判。时人谓:秦始皇“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专事告密的御史大夫当然最为皇帝宠信。随着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全国的建立,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皇帝对百官的全面控制,给御史大夫以三公之位,加重其职权,对全国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考查,并向地方派出监御史,对地方实行监察。秦代监察制度虽属初创,尚不完善,但为汉代以后监察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秦一代,从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到二世三年(公元前206年)败亡,共历l5年。在这短短的15年里,统治者任法专刑,以为天下统一,可以“意得欲从”而“臣畜天下”了,始皇末年(公元前209年)更是“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加之征伐徭役,赋敛无度,使百姓发出“阿房、阿房,亡始皇”的怨怒之声。《史记。秦始皇本纪》讲,及至二世,“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致使“刑者相伴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终于导致《汉书·刑法志》所说的“天下愁怨,溃而叛之”。在陈胜、吴广的反叛带动下,秦朝迅速灭亡了。

第3题: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不仅自成体系,而且在总体上说,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它主要包括:
(1)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
(3)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4)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5)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国际条约。

第4题:

简述我国目前网上证券交易的运作模式。


正确答案: (1)“客户->营业部网站->证券交易所”模式。
证券营业部直接和互联网连接起来,客户从网上通过营业部的网站下单及查询,从网上实时接收股市行情、成交反馈结果等信息。
(2)“客户->证券网站服务商->营业部->证券交易所”模式。
证券营业部和证券网站服务商合作,通过证券网站服务商和互联网连接起来。网上客户的下单请求通过证券网站服务商送达营业部,并从服务商网站上实时获取股市行情和成交结果。

第5题:

简述我国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1、宪法,国家根本大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5、自治条列和单行条列。
6、特别行政区法律。7国际条约和轨迹惯例。

第6题:

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构成和法律渊源。


参考答案:

(1)内容构成。我国婚姻家庭法可以分为法律原则、行为规则、法律适用与法律责任三大部分。基本原则明确写在《宪法》的有关条文、《民法通则》的总则和有关条文,以及有关基本法律的总则中。行为规则是指公民从事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必须遵循的具体规范,核心就是法定的婚姻家庭权利义务。可以分为身份关系规则和财产关系规则、婚姻规则和亲属关系规则等。婚姻家庭法律适用主要是婚姻家庭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法律责任是指违反婚姻家庭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2)法律渊源。除《宪法》有关规定外,我国一般的婚姻家庭法律渊源有三种:第一种是法律,包括《婚姻法》和《收养法》。第二种是法规和规章。法规分为由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性法规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对《婚姻法》和《收养法》所作的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类。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全国性规章,主要是由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第三种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时,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7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渊源的特点。


答案:
解析:
(1)教育规范性文件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授权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2)教育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社会主体的教育性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社会主体在教育方面的普遍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
(3)教育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教育法的适用和执行主体进行个别性教育法律调整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个别教育调整行为及其结果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和根据。

第8题:

简述我国民法的法律渊源。


参考答案:

(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二)民法基本法即《民法通则》; 
(三)民法单行法(民法特别法); 
(四)全国性行政法规; 
(五)有权解释; 
(六)地方性民事法规; 
(七)法理; 
(八)国家政策。


第9题:

简述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制定法是我国法的基本渊源。在我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2)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属于单独一类。(3)习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意义很小。
当代中国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各种制定法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认可的惯例等。

第10题:

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国内法渊源包括()

  • A、宪法
  • B、法律
  • C、行政法规
  • D、部门规章
  • E、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