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国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就某产品的技术转让在北京进行谈判,在交易价格上,彼此差距很大。中方要求对方改善价格,建议从原报价8

题目
问答题
某中国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就某产品的技术转让在北京进行谈判,在交易价格上,彼此差距很大。中方要求对方改善价格,建议从原报价800万美元左右降到650万美元。原因是对方的技术评价太高,对中方技术收益估计也高。而且配置的设备:机加工、精加工、环境控制设备作价也过高。美方在做了3%的降价后,不想再降,要求中方还价或调整技术水平和设备配置规模,以降低价格。正在中方追击美方降价时,美方的董事长来华访问并要求会见中方公司的上级领导。双方高级领导共进了晚餐。次日,中方领导委托项目单位的主管通知谈判组,他已与美方公司领导就交易总额达成协议,请就合同文本继续谈判。谈判组按双方上级领导达成的780万美元成交结果谈判合同技术附件和正文。然而,此时美方态度更强硬,对用字措词中的义务与责任极为计较,使合同条文和技术保证的力度均不太尽人意。此外,780万美元也超过了原订的720万美元的成交线,同时超过了预算——750万美元。如何评价中方的谈判状态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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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内容:某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中就某产品的技术转让在北京进行谈判,谈判到交易价格时,双方相差很大,中方要求对方改善条件,从800万美元左右降到650万美元,原因是对方做价太高,高的地方较多:机加工、精加工、环境控制用设备,以及技术费均报价较高。谈判人员正在一条一条地与对方谈判,谈判很艰巨。这时,美方公司的董事长来北京访问,要求见中方公司的上级领导,双方高级领导共进了晚餐。次日,中方领导委托项目单位的主管通知谈判组,他已与美方公司领导就交易的总价格达成协议,请谈组谈判合同。谈判组接到通知后,对照双方领导达成的结果780万美元成交,其他有关设备、备件、技术条件、合同条文均未谈判。而原订的成交线在720万美元,交易预算在750万美元。中方谈判组感到:谈判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且在定价后,其他的谈判没有了筹码,美方谈判手态度强硬。此外,预算被突破了,还要另筹资金。

问题:1.如何评价谈判状态和结果?

2.立决策角度看,上级领导的决定属什么类型的决策?他的决策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按决策的有关要求,上述案例论及的领导决定该怎么处理?


参考答案:(1)中方谈判很被动,结果大失所望。对于谈判双方来讲,美方状态较好,巧妙地利用了谈判升级的策略,让其董事长解了围。
(2)从决策角度看,中方领导的决策属战略性决策。仅由一人或二人做决定在程序上就不正确,其结果既破了预定的成交线,又超了财务预算,使该决策实际上也存在问题。
(3)按正确决策的要求:中方领导在对外表态之前应:1)先吸取谈判组意见,2)此外,可以让中方主谈陪其参加晚宴,3)即便在席间,美方董事长提出了最终方案,但该方案离中方条件太远时,可以不必马上表态,而是“可以研究”。4)假若美方条件较好,中方可以在强调双方助手清理完交易基础条件(技术、法律、商务的)之后,再给答复。

第2题:

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A、美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的合作生产电脑配件的合同,厂址建在北京
B、我国某公司与非洲某国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探开发该国自然资源的合同
C、中国人李某与法国人王某签订了服务提供合同,但并未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D、我国某企业与德国某企业签订合同,共同投资在南京设立食品生产厂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合同法》第126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此A、D是当选项。B项中的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不在我国境内履行。C项中,当事人未约定服务提供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第3题:

我某公司出口某商品原报价为每箱120美元FOB上海,外商要求改报FOBC5%上海价,问在保持我方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对外改报的价格为( )。

A.125

B.124

C. 126.32

D. 125.35


参考答案:C

第4题:

我国某公司对外出口某产品的报价为FOB天津30000美元,但外商要求改报CIF旧金山价格。如果国际运费为200美元,运输保险费率为1‰,不计投保加成,在公司利润不变的前提下,该公司应报价CIF旧金山()美元。

A、30223.25
B、30203.23
C、30233.26
D、30230.23

答案:D
解析:
国际运输保险费=(FOB+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率*投保加成系数/(1-国际运输保险费率*投保加成系数)=(30000+200)*1‰/(1-1‰)=30.23(美元)。CIF价格=FOB价格+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30000+200+30.23=30230.23(美元)。

第5题:

(根据2015年教材,该题目政策过时)下列业务属于我国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某美国人转让在北京购买的别墅
B.中国公民王先生出租位于香港的公寓
C.美国A公司在美国向我国B公司提供仓储服务
D.中国公民张先生将其所拥有的非专利技术转让给美国某公司

答案:A
解析:
选项B:所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外,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选项C: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选项D:无形资产的接受方在境外,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根据新政策解答】选项CD现已营改增

【知识点】 其他

第6题:

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使用1件美国专利(获得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该项技术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 ),中国企业需要向美国公司支付这件美国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A.在中国销售 B.返销美国 C.在日本销售 D.在韩国销售


正确答案:B

第7题:

★ 法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某产品的合同,合同约定了产品的质量规格。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法方公司又寄来了合同产品的样品,并来电,请收到后确认,请依样品履行合同。中方公司收到样品后回电,样品收到确认,保证依合同约定的规格履行合同。后英方公司称中方公司交付的产品与其寄到中国的样品不符,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中方公司则认为其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并有商检的证明。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A.中方公司的产品与英方的样品不符,应承担违约责任
B.中方公司确认收到法方公司的样品后,本合同便为凭样品的买卖
C依上述合同,中方公司生产的产品应与法方公司提供的样品相符
D.中方公司没有违约,因为其产品与合同约定相符


答案:D
解析:
。A错,因该合同是凭规格的买卖,尽管法方公司后又寄来样品,但中方公司的回电并没有改变合同的性质,中方称“保证依合同约定的规格履行合同”,因此,还是一个凭规格的买卖合同。如中方称“保证依样品履行合同”,则改变了合同的性质,由凭规格的买卖变成了凭样品的买卖,此时,中方应承担依样品履行的义务。B错,本合同是一个凭规格的买卖,中方公司收到样品后依然回答依合同约定的规格履行。C错,同样的理由,中方没有义务使其产品与法方提供的样品相符,但有义务依合同约定的规格履行合同。D对,题中称中方生产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规格相符,并有商检的证明。

第8题:

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王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王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钢材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王某抗辩认为,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

A.美国法

B.法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


正确答案:A
【考点】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王某定居美国,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其定居国的法律,即美国法律的规定。B项法国为其合同签订国,C项加拿大为其公司所在地国,D项为其国籍国,均对王某本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无实质性影响。故本题应选A项。本题应注意题眼为王某的抗辩内容,即其主张仅仅涉及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问题,而非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另外,根据法院不告不理的原则,此处法院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前提是对王某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

第9题:

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使用1件美国专利(获得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该项技术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 )

A.在中国销售
B.返销美国
C.在日本销售
D.在韩国销售

答案:B
解析:
在美国申请的专利权,仅受美国法律保护,不受其他地方保护。

第10题:

中国某土产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红枣买卖合同,由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规定,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的红枣的等级为三级。合同签订后,新加坡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了信用证。交货时,中国某土产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遂改用二级红枣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价格不变,仍以三级货价计收。中国某土产公司认为,货物的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且价格不变,买方不会提出异议。可事实恰好相反,发货后,中国某土产公司到银行议付货款,开证行拒付货款,理由是单据与合同不符。中国某土产公司要求新加坡某公司修改信用证,被拒绝,新加坡某公司指责中国某土产公司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在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通常是各国普遍选用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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