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本形式是其拥

题目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本形式是其拥有所有权的三层大厦写字楼以下简称A大厦,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 乙公司的出资形式是1500万元人民币。1998年6月,丙公司在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是由于在设立丙公司时,甲公司尚未取得A大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公司就没有在A大厦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1年3月15日,丙公司召开董事会做出本公司与丁公司进行新设合并的决定,并根据该决定于2001年3月24日登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戊。请问: 你认为此案例中的甲公司在设立丙公司时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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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及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出资45%,丁公司出资55%,共同组建了戊公司,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E.丁公司与戊公司


正确答案:ABCDE
甲公司与乙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都属于控制关系,属于关联方;乙公司与丙公司属于同受甲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也属于关联方;丙公司和丁公司虽然出资比例不同,但合同约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对戊公司形成共同控制,所以丙公司与戊公司,丁公司与戊公司也属于关联方。

第2题:

甲公司是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丙公司占45%,丁公司占55%。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甲公司和丙公司是控制关系,选项A B均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C,乙公司和丙公司同受甲公司控制,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D,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戊公司,因为双方共同决定戊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所以这两个公司对戊公司都是共同控制关系,丙公司和戊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

第3题:

甲、乙两公司在( )情况下,构成关联方关系。

A.甲和乙公司互相持有对方少量股票

B.甲公司是乙公司的上游企业

C.甲和乙共同出资建立一家公司

D.甲和乙同是一家公司的两个子公司


正确答案:D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是典型的关联方关系。

第4题:

(2013年)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答案:对
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5题: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案:B,C,D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的形式;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详解】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权就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可以作为出资标的,无须公司章程做出明确规定。故选项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本题中,BCD三项不符合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的要求,将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

第6题:

甲、乙二人共同出资6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不大,二人决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而不再另设董事会,由乙担任财务负责人,此外,他们又聘请了丙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

A、甲

B、乙

C、丙


参考答案:C

第7题:

甲与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A有限责任公司,丙与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B股份有限公司,则下列A公司与B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符合规定的是( )。

A.A公司3人 B公司3人

B.A公司5人 B公司5人

C.A公司15人 B公司13人

D.A公司13人 B公司20人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19人组成,因此,选项B正确。

第8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那么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为D。《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题中,甲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不能再兼任公司的监事。

第9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答案:D
解析: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D项,甲担任执行董事的,不能再兼任公司的监事。

第10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答案:对
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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