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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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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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法没有自己的调整对象,所谓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

B、经济法调整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由此得名

C、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名之为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D、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并不固定,随着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


标准答案:C,D

第2题: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调整对象,也就是单一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经济法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原因是( )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单一

B.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定

C.经济法的主体特殊

D.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特殊


正确答案:B
【考点点击】本题在2010年10月真题第一大题第3小题考查过,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标准。
【要点透析】从新兴部门法的特点来看,经济法作为新兴的部门法,同样涉及其存在的价值、地位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问题,而调整对象则通常是各个部门法相区别的主要标志。因此,B选项才是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原因。

第4题:

下列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看法正确的是()

  •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单一的
  • B、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种经济关系
  • C、经济法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其调整对象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 D、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有区别的

正确答案:D

第5题:

从法理学上看,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法有自己特定的()。

  • A、调整手段
  • B、调整对象
  • C、立法程序
  • D、主体范围

正确答案:B

第6题:

试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正确答案: 我们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应以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为范围,具体包括:
(一)微观经济规制关系
微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又称“市场规制关系”,是指政府在规制市场交易主体及其市场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调整范围则包括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和市场规制特别关系两个部分。
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包括应包括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市场主体规制关系主要由市场规制主体(政府)、泛市场规制主体(民间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交易所和特殊企业)与市场被规制主体(企业和个人)三方组成。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主要包括市场公平交易规制关系和市场信息规制关系。
市场规制特别关系,指是微观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市场领域的市场规制关系。从理论上看,微观经济法特别关系应当包括市场体系中所有市场领域的规制关系。
(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政府的宏观调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宏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经济关系,又称宏观调控关系,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经济总量的均衡增长,依法对国民经济的总体活动和经济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调整范围包括宏观调控一般关系和宏观调控特别关系。宏观调控一般关系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检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特别关系则包括财政关系、税收关系、货币关系、收入分配关系、产业关系、区域经济协调关系以及计划指导关系等。而宏观经济法上述的调整对象又可以细分为多层次的调整对象。

第7题: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正确的是()

  • A、经济法调整所有经济关系
  • B、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 C、经济法只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
  • D、经济法只调整横向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B

第8题: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从调整范围上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或者合称为“调制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调制关系”。

第9题: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一切经济利益关系
  • B、经济法律关系
  • C、各种经济关系
  • D、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D

第10题:

试析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


正确答案: 经济法学作为我国法学体系中一个独立而重要的分支学科,与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同时又有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学有特定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它与经济法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法为经济法学提供了研究的领域和内容。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经济法学则是以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有特定调整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而经济法学仅有研究对象而没有调整对象。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理论经济法和实务经济法两部分。理论经济法又称为经济法基本理论或经济法总论,主要包括经济法的概念和范畴。实务经济法又称经济法分论,包括微观经济法和宏观经济法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可细分为若干个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