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厦与乙鞋厂签订了棉鞋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方面

题目
问答题
甲商厦与乙鞋厂签订了棉鞋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后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乙鞋厂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庭前,甲商厦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乙鞋厂的起诉。什么是仲裁?当事人的哪些争议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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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哪些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

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原合同或补充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

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仲裁。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此后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D.丙、丁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正确答案:AB

第2题:

下列哪些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 )

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原合同或补充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

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仲裁。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此后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D.丙、丁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正确答案:AB
AB。此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无效。A、B两项都违背了仲裁法或裁或审的原则,因此是无效的。

第3题:

甲厂与乙技术研究所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规定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提交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甲厂根据仲裁协议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的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无效( )。

A.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约定不明,甲厂与研究所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

B.仲裁协议规定的仲裁委员会既不在甲厂所在地,也不在研究所所在地

C.仲裁协议是甲厂在被胁迫的状态下签定的

D.代表甲厂签订协议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正确答案:ACD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
C: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
D:如甲公司向B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详解】《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因此,该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享有管辖权。故A选项正确,应选,D选项错误,不应选。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则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A仲裁委员会可以对该案进行仲裁,故C选项正确,应选。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B选项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

C.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

D.如甲公司向B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ABC
【考点】仲裁协议、管辖协议的效力
【解析】本题主要涉及对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关于本案中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而《仲裁法》第20条第2款则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在本案中,甲、乙公司约定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因而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但如果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的,A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因此,选项AC正确。关于本案中管辖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意见》第24条则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在本案中,尽管从表面上看,双方对于通过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没有明确、唯一的选择,但由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使得双方的争议解决方式“被迫”唯一确定为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纠纷管辖法院也唯一、确定地选择为合同履行地B法院,这符合我国国内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因此,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B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甲公司向B法院起诉,不管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是否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都不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是选项B。很多考生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民事诉讼意见》第24条和《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无论是国内协议管辖,还是仲裁,都要求对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具体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唯一、确定地选择。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以诉讼也可以仲裁的,那么双方对于究竟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都没有明确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管辖的约定还是诉讼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实际上,这部分考生之所以作出错误选择的原因主要还是没能精准把握法律规定的深层次内涵。不管当事人对手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何种约定,只要对于争议解决方式和具体的裁判机构能够唯一、明确地予以确定的,那么此种选择就是有效的。在本案中,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唯一、明确地确定为诉讼解决,而具体的管辖法院也能唯一、明确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这种选择也是符合协议管辖规定的,因此,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是有效的。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一台设备。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丙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双方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设备的部分配件。甲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乙公司认为配件的质量不合格,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下列乙公司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A.不能就配件问题申请仲裁,因为配件是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而补充协议中没有仲裁协议

B.只能就该配件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就配件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就配件问题与甲公司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理解分析类题目。
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仲裁条款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或称可分割性或可分离性,即作为主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款,尽管依附于主合同,但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可以分离而独立存在。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包括增补)、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案中,甲乙公司在主合同中约定:对相关争议提交丙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主合同的变更、增补或解除的影响,并且支配整个合同的争议解决;后来,甲乙公司就合同履行增加了部分标的(配件),签订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应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因此主合同的仲裁协议也适用于该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分析,就补充协议的履行出现争议后,乙公司应根据主合同中仲裁协议的约定向丙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A、B、D都不符合上述分析。

第7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有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后乙方违约,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乙方在开庭审理时提交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甲方的起诉。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行政复议的效力。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8题:

甲市A公司和乙市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如果双方就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提交甲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来双方因交货地点发生争议,B公司向乙市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没有说明双方的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订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此案。则下列哪种判断是正确的( )

A.如果A公司应诉答辩,则B公司的起诉是有效的

B.如果A公司在法庭上提交仲裁协议,则法院受理无效

C.法院判决下来以后,A公司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甲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B公司向法院起诉说明其已经放弃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受理此案并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诉讼和仲裁的关系。
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根据这一规定,在本题的案件中,如果A公司在法院应诉答辩,则视为其放弃了仲裁协议,法院的受理则为有效。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必须在第一次开庭之前,超过这个时间,也是无效的。

第9题:

下列仲裁协议有效的是:

A.甲与乙在购销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但购销合同无效
B.甲在威逼利诱的情况下要求乙与自己签订仲裁协议
C.甲乙就追索赡养费案件达成了仲裁协议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

答案:A
解析:
《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A选项的仲裁协议有效,正确。《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故B、D选项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所以C选项错误。

第10题:

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解决,但应该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上述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由于双方明确约定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视为双方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明确,上述仲裁协议有效
C.若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若甲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乙公司答辩且C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裁决的,乙公司不能以上述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选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使上述仲裁协议有效,并不是当然无效,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B项错误。在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上述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受理,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第1款,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甲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乙公司答辩的,乙公司不能再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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