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到站办理运杂费补收或退款
通知发站办理运杂费补收或退款
报告发站收入部门处理
报告到站收入部门处理
第1题:
承运人发现行李、包裹品名不符时,应如何处理?
第2题:
列车发现行李、包裹、品名、重量不符时,应()。
第3题:
向车站移交品名不符、重量不符的行李、包裹如何编制客运记录?
第4题:
发现行李包裹品名不符,如何处理?
第5题:
到站发现行李、包裹重量不符,应补收时,开具客运记录附收回的行李、包裹票报铁路局收人部门,由铁路局收人部门列帐处理。
第6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办理承运行李、包裹时,应确认()并进行检查核对,正确检斤。
第7题:
发现品名不符时,在发站应补收()与正当运费的差额。
第8题: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的,如何进行处罚?
第9题:
发现无票运输行李、包裹,发站和列车应拒绝装运;列车已装运发现的,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处理。
第10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承运人对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除应检查其()是否相符外,必要时应施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