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2年发生亏损100万元,2013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7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

题目
单选题
某企业2012年发生亏损100万元,2013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7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滞纳金6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3年的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

130

B

150

C

175

D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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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企业税前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业务招待费开支超标准10万元,按33%税率计算的所得税为()

A、66万元

B、56.1万元

C、69.3万

D、59.4万元


参考答案:D

第2题:

某企业20X6年发生亏损200万元,20X 7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5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滞纳金罚款30万元;所得税率为33 %则企业20×7年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48.5

B.171.6

C.198

D.102.3


正确答案:D
20×7年的所得税费用=(500-200-20+30)×33%=102.3(万元)

第3题:

某企业20×7年发生亏损200万元,20×8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5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滞纳金罚款3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情况下企业20×8年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48.5

B.171.6

C.198

D.77.5


正确答案:D
解析: 20×8年的所得税费用=(500-200-20+30)×25%.=77.5(万元)

第4题:

某企业 2018 年发生亏损 400 万元,2019 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 1 000 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40 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滞纳金罚款 60 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25%。则该企业 2019年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12
B.130
C.155
D.140

答案:C
解析:
2016 年的所得税费用=(1 000-400-40+60)×25%=155(万元)。五年之内的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而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经加上了这部分的金额,所以要进行调减;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但是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经减去了,所以要进行调增。

第5题:

企业某期实现营业利润360万元,当期企业取得营业外收入10万元,分别发生营业外支出和所得税费用20万元和70万元,则该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为( )万元。

A.290

B.340

C.280

D.330


正确答案:C
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360+(10-20)-70=280(万元)。

第6题:

某企业会计利润为1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已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多计提的折旧3万元,赞助支出5万元,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正确的是()万元。

A.128

B.100

C.118

D.113


参考答案:ABD

第7题:

某施工企业当期实现营业利润2000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0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90万元,则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 )万元。

A.2190

B.2990

C.3190

D.3200


正确答案:A

第8题:

文峰公司2008年发生亏损100万元,2009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滞纳金罚款70万元;所得税税率25%。则企业2009年的净利润为( )万元。

A.450

B.490

C.470

D.500


正确答案:C
解析:2009年企业的净利润=600-(600-100-50+70)×25%=470万元。

第9题:

共用题干
某生产企业,2010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B: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C: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
D:赞助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案:A,B
解析:
1,本题考查业务招待费的计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30*60%=18(万元),3000*5‰=15(万元)。所以此处选择15万元。2,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赞助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3,本题考查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4,本题考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的是3000*15%=450(万元),不准扣除的是500-450=50(万元)。5,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300+50+15+1-5-17)*25%=86(万元)。

第10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娱乐服务,2015年的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1500万元;
(2)营业成本750万元;
(3)管理费用320万元;
(4)财务费用108万元;
(5)营业外收入5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公益性捐赠3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2)计算该企业201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利润总额=(1500+500)-(750+320+108+300)=522(万元)
公益性捐赠限额=522×12%=62.64(万元),而公司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是30万,因此该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是30万元。
(2)①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②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应缴纳所得税,无需进行税务调整。
③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④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3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62.64万元,所以不需要纳税调整。
⑤应纳税所得额=522-100+10=432(万元)
⑥201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432×25%=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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