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中存在着以自由为目的的自然规律
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
历史的特点是自由和必然的统一
矛盾是历史发展的动力
艺术的美感直观是达到“绝对同一”的唯一途径
第1题:
简述梅因的历史法学如何看待法律、立法的发展。
(一)、强调历史调查研究方法。梅因认为早期法对于法学家来说,正如地壳对于地理学家那样重要,因为它们潜在地包含了以后法律具有的一切东西。不同于萨维尼的是他用科学的分析代替了“民族精神”的抽象寻绎,试图用比较研究不同法制的方法,发现共同的东西。
(二)法律的起源与发展的三个阶段。一、古代法与现代法律的因袭关系,人类初始时代不存在法律,而所谓“地美士第”只是人的一种活动;二、法律源流的进一步演变是习惯法时代;三、习惯法时代之后是法典时代。
(三)进步社会法律改良的三个手段。一、法律的拟制:法律的文字不变,但法律的运用规则已经改变;二、衡平:公然违背法律的规定;三、立法: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新法来废止旧法。
第2题:
第3题:
你是如何看待个体心理发展的?
第4题:
如何看待郭沫若的新编历史剧。
第5题:
如何看待“历史事实”?
历史事实的层次与类型。
①客观存在的事实,史料记载的事实(史料事实),史家构建的事实(史学事实);
②特殊事实,普通事实,普遍事实;
③普通事实的量化问题。历史认识事实的基本性质;主观性、客观性、时代性、真实性(绝对和相对)。
第6题:
如何看待重农学派学说的历史地位及其特点?
重农学派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个系统理解,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其功绩主要表现在两个要点上:
第一,他们分析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存在并分解成的各个物质组成部分(工具、原料等);
第二,他们研究了资本在流通中所采取的形式(年预付、原预付),并且一般地确立了资本的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之间的联系,从而把对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为分析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重农学派的学说的两个重要特点:“自然秩序”观念的重要地位以及封建主义外貌和资本主义实质的矛盾。
第7题:
马克思主义史学如何看待历史的客观实在性?
客观实在性是历史的基本属性,但历史相对主义(如克罗齐)和历史客观主义(如兰克)对此问题的理解都有偏颇。
马克思主义在历史客观性问题上的主张是:
①历史本身是客观存在着的,它独立于认识者、研究者的主体意识之外。不论你承认与否,也不论你认识与否,它都按自己的方式存在过或存在着;
②人类历史是以往经历过的客观存在的过程,它有自己独特的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运动规律;
③人类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可以被认识,只是它被认识的途径、特点、方法与其他学科有差异罢了。
第8题:
结合个体发展理论论述如何看待个体的发展.
第9题:
第10题:
弗格森是如何看待人类社会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