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站收据
卸货报告
集装箱进口舱单
交货记录
第1题:
第2题:
货运场站卸车,车站在货运站系统或集装箱系统对已内交付的运单进行外交付操作,凭加盖车站日期戳的运单领货凭证联点交货物,并加盖货物交讫戳记。
第3题:
A.做好提箱、拆箱、交货准备
B.向收货人发出交货通知
C.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D.拆箱交货、退还空箱给码头堆场
E.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答案:ABCDE
解析:集装箱货运站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做好交货准备工作。
集装箱货运站在船舶抵港前,应从船公司或船代处获得有关单证,包括提单副本、货物舱单、装箱单、货物残损的报告和特殊货物表等。在船舶进港时间、卸船和堆场计划确定后,货运站应与码头堆场联系,确定提取拼箱集装箱的时间,并制定拆箱交货计划,做好拆箱交货的准备工作。
2.发出交货通知。
货运站应根据拆箱交货计划,及时向各收货人发出交货日期的通知。
3.从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与码头堆场联系后,货运站即可从堆场(码头或内陆)领取载货集装箱,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
4.拆箱交货及还箱。
从箱内取出货物,一般按装箱单记载顺序进行,取出的货物应按票堆存。拆箱后应将空箱尽快还给堆场,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货运站代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收货人领货时,应出具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签发的、海关放行的提货单(交货记录),货运站核对票、货无误后,即可交付货物。交货时,应与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字,如有异常,应在交货记录上注明。
5.收取有关费用。
交付货物时,货运站应查核所交付的货物在站期间是否发生保管、再次搬运等费用,如发生,则应在收取费用后交付货物。
6.制作交货报告与未交货报告。
集装箱货运站在交货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货物交付情况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并寄送给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作为他们处理损害赔偿、催提等的依据。
第4题:
交货记录是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向货主交付货物时,用以证明双方间已进行货物交接和载明货物的交接状态的单证
第5题:
()可作为发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堆场之间货物的交接单证。
第6题:
对船方批注按批注的内容不同,可分为()。
第7题:
集装箱装车。车站在集装箱系统中录入装车作业信息,生成(),装车完毕后,运单状态变为已装车。
第8题:
第9题:
在()交货条件下,货主自行提取空箱、装箱、运至码头堆场、报关报检,承运人接受的是已铅封完整的货物。
第10题:
货车装载清单上有记载,或记载被划掉未加盖站名章,而实际无票据无货物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