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天
第3天
第5天
第7天
第1题:
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装货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时起( )内,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A.24小时
B.48小时
C.3天
D.5天
第2题:
“金康”合同范本中战争条款规定,如在船舶(),根据船长或出租人的合理判断,发现履行合同将使船舶、货物及船员遭受战争风险,出租人有权告知承租人解除租船合同。
第3题: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第4题:
根据金康94合同的含义,船舶出租人在任何时候,只要估计船舶不能在受载期内抵达装货港,就可以向承租人提出询问。船舶出租人提出该询问之后,承租人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回答,否则会被自动地当作另有一新修改过的新的解约日,即船舶出租人提出的新的估计可装货日起再加上()。
第5题:
《海商法》规定:船舶出租人应按租船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船舶。但如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交船港的时期通知承租人,则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起在()之内,将解除合同或继续租船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第6题:
1994金康合同规定,如果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通知义务的,则出租人在通知书中提及的新的装货准备时间之后的第几天视为新的解约日。()
第7题:
根据金康94合同,如船东预计虽谨慎处理仍无法在解约日前准备装货,则应立即通知承租人其预计准备好的日期,并询问是否解约或同意新的解约日。承租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小时内宣布如承租人未行使其解约权,则本租约视为修改如下,船东在通知中宣布的准备完毕日期后的第七天为新的解约日。
第8题:
A.第2天
B.第3天
C.第5天
D.第7天
第9题:
在航次租船合同下,若船舶不能在规定的解约日前抵达装货港,承租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10题:
我国《海商法》第97条规定:“船舶出租人在约定的受载期限内,未能提供船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船舶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装货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时起()内,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船舶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