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营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题目
单选题
关于兼营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B

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C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D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低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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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营业税的兼营的陈述,下列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B.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C.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免征营业额

D.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2题: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的行为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裁量性
B.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法定的
C.实施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
D.行政行为多属于无偿行为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01页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只有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方可为有偿的。

第3题:

兼营行为如何征税?


答案:1.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范围内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按各自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营非应税劳务。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或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按各自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第4题:

兼营行为


正确答案: 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则称为兼营行为

第5题:

关于企业安全文化与员工行为安全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文化主导态度
  • B、态度主导行为
  • C、行为主导结果
  • D、无必然联系

正确答案:D

第6题:

关于代理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C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7题:

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 B、是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 C、是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 D、行政相对方可以选择是否配合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D

第8题:

关于医疗照护过程中的顾客服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是辅助医疗照护的行为

B、是医疗照护的伴随行为

C、是主体性的行为

D、不是主体性的行为

E、英文是customerservice


答案:C

第9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兼营行为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2)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计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

第10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不一样:
(1)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指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混合销售向兼营转化:
(1)对于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也较重。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2)对于销售货物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的税率,则也适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兼营转化为混合销售行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则应将兼营行为转为混合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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