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因心脏病突发被送入医院,留下了一份口头遗嘱,指定朋友小张作为见证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秦峰。秦先生不治身亡,护士小

题目
单选题
秦先生因心脏病突发被送入医院,留下了一份口头遗嘱,指定朋友小张作为见证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秦峰。秦先生不治身亡,护士小芬可以证明口头遗嘱的内容,秦先生家中还有妻子与父母,则(  )可以继承秦先生的遗产。
A

秦峰

B

秦先生的妻子

C

秦先生的父母、妻子

D

秦峰、秦先生的父母、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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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特留份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正确答案:B

第2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口头遗嘱()。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B:有效,有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
C:无效,因为遗产已经通过自书和代书遗嘱分配
D:无效,因为没有指定见证人

答案:B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第3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7i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例没有涉及(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代位继承


正确答案:C

第4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老伴可以分得()的财产。
A:24万房产,12.5万存款
B:25万房产,12.5万存款
C:5万房产,2.5万存款
D:20万房产,10万存款

答案:D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第5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先生的自书遗嘱()。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B:无效,因为分配并不公平
C:无效,因为没有给冯枫与冯强留特留份
D:无效,因为分配了家庭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

第6题:

郑先生因心脏病突发被送人医院,郑先生感觉无法获救,于是留下了一份口头遗嘱,指定朋友小张作为见证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郑峰。郑先生不治身亡,护士小芬可以证明口头遗嘱的内容,郑先生家中还有妻子与父母,则( )可以继承郑先生的遗产。

A.郑峰

B.郑先生的妻子

C.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D.郑峰、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正确答案:A

第7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大可以分得价值()万元的遗产。
A:0
B:20
C:6.5
D:7.5

答案:A
解析:

第8题:

冯老先生的口头遗嘱( )。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B.有效,有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

C.无效,因为遗产已经通过自书和代书遗嘱分配

D.无效,因为没有指定见证人


正确答案:B

第9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第10题:

钱老先生是一位孤寡老人,为了有人能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与邻居张先生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张先生负责为钱老先生养老,钱老先生将价值20万元的房产赠给张先生,2009年钱老先生突发心脏病,在送往医院的途中钱老先生留下口头遗嘱,将房产赠给一位朋友,并指定两位护士为遗嘱见证人,则钱老先生去世后房产归( )。

A.朋友
B.张先生
C.国家
D.朋友、张先生平分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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