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明的父亲为孙子投保了一份教育储蓄两全保险,受益人为邹明,则(  )。(1分)

题目
不定项题
邹明的父亲为孙子投保了一份教育储蓄两全保险,受益人为邹明,则(  )。(1分)
A

保险合同成立,该合同的受益人不是邹明的父亲

B

保险合同成立,邹明的儿子还未成年

C

保险合同不成立,该合同需要经过邹明儿子的同意

D

保险合同不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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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姓名在索引中排列的正确顺序为( )。

A、邹家明、赵淑珍、赵淑贤、张忠义、张中

B、赵淑贤、赵淑珍、邹家明、张中、张忠义

C、赵淑珍、赵淑贤、邹家明、张忠义、张中

D、张中、张忠义、赵淑贤、赵淑珍、邹家明

E、张忠义、张中、赵淑珍、赵淑贤、邹家明


参考答案:D

第2题:

共用题干
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入;儿子13岁;一家三口目前月平均支出为2500元。邹明的父亲67岁,母亲62岁。由于父母亲单位有较好的福利,暂不需要邹明的经济支援。根据案例回答13~22题。

邹明想为儿子投保一份教育储蓄险,为了防止因自己去世或高残而不能按期缴保费,使得保险单失效,最好投保具有()的少儿教育储蓄险。
A: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B:可豁免保费条款
C:不丧失价值条款
D:保单贷款条款

答案:B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人身保险需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其保险合同不成立。


可豁免保费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不幸死亡或严重残疾,可豁免余下的保费,合同对被保险人继续有效。


A项,定期死亡寿险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险金。若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即得不到赔款。


年龄误告条款规定,如果发现被保险人误告年龄,保险金额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正确年龄进行调整。如果年龄错误在保单仍然有效时被发现,则调整的做法取决于年龄被低报还是被高报。如果年龄被低报了,保单所有者通常可以选择支付保费差额及利息或者降低保单保险金额的做法。


投保人申报的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因此,题中当两年后发现年龄误告,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对于年龄高报的,保险公司通常通过支付准备金差额进行返还,即邹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因此,题中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按照投保的原则,一般优先为家庭收入主要创造者投保,所以应优先为邹明投保。


C项,邹明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对家庭影响最大,所以邹明的保额要比邹太太的保额高。

第3题:

因为疼爱孙子,方先生的父亲为孙子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受益人为方先生,则( )。

A.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爷爷不可以给孙子买保险

B.保险合同成立,只要该合同的受益人更改为方先生的儿子

C.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方先生的儿子没有签名

D.保险合同成立,因为方先生的儿子还未成年


正确答案:A

第4题:

共用题干
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入;儿子13岁;一家三口目前月平均支出为2500元。邹明的父亲67岁,母亲62岁。由于父母亲单位有较好的福利,暂不需要邹明的经济支援。根据案例回答13~22题。

邹明为其母亲投保了一份养老险,年缴保费1万元,该保险的承保年龄是0~65岁,但邹明投保时填写被保险人年龄即母亲的年龄比其实际的年龄小了1岁,填写的是61岁。一年后,保险公司发现年龄有误告,则()。
A: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B: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C: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是在1年内发现的年龄误告,可以进行更正
D: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人身保险需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其保险合同不成立。


可豁免保费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不幸死亡或严重残疾,可豁免余下的保费,合同对被保险人继续有效。


A项,定期死亡寿险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险金。若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即得不到赔款。


年龄误告条款规定,如果发现被保险人误告年龄,保险金额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正确年龄进行调整。如果年龄错误在保单仍然有效时被发现,则调整的做法取决于年龄被低报还是被高报。如果年龄被低报了,保单所有者通常可以选择支付保费差额及利息或者降低保单保险金额的做法。


投保人申报的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因此,题中当两年后发现年龄误告,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对于年龄高报的,保险公司通常通过支付准备金差额进行返还,即邹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因此,题中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按照投保的原则,一般优先为家庭收入主要创造者投保,所以应优先为邹明投保。


C项,邹明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对家庭影响最大,所以邹明的保额要比邹太太的保额高。

第5题:

共用题干
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入;儿子13岁;一家三口目前月平均支出为2500元。邹明的父亲67岁,母亲62岁。由于父母亲单位有较好的福利,暂不需要邹明的经济支援。根据案例回答13~22题。

若邹明在投保时为母亲填写的年龄比实际年龄大1岁,两年后发现,则()。
A:邹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B:邹明无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C: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D: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人身保险需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其保险合同不成立。


可豁免保费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不幸死亡或严重残疾,可豁免余下的保费,合同对被保险人继续有效。


A项,定期死亡寿险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险金。若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即得不到赔款。


年龄误告条款规定,如果发现被保险人误告年龄,保险金额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正确年龄进行调整。如果年龄错误在保单仍然有效时被发现,则调整的做法取决于年龄被低报还是被高报。如果年龄被低报了,保单所有者通常可以选择支付保费差额及利息或者降低保单保险金额的做法。


投保人申报的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因此,题中当两年后发现年龄误告,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对于年龄高报的,保险公司通常通过支付准备金差额进行返还,即邹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因此,题中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按照投保的原则,一般优先为家庭收入主要创造者投保,所以应优先为邹明投保。


C项,邹明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对家庭影响最大,所以邹明的保额要比邹太太的保额高。

第6题:

田某为其2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受益人为自己,这份保险合同的主体是( )。


参考答案:A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辅助人和关系人: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即投保人和保险人;辅助人一般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关系人是指出现在保险合同中但并未参与合同订立的人,即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本题中,田某为投保人和受益人;田某的儿子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因此,三者均为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7题:

共用题干
方先生今年38岁,月平均工资5000元;方太太36岁,月平均工资6000元,二人均享有社保。他们有一个聪明的儿子,今年10岁。三口之家生活和美、稳定,月平均支出在3000元。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因为疼爱孙子,方先生的父亲为孙子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受益人为方先生,则()。
A: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爷爷不可以给孙子买保险
B:保险合同成立,只要该合同的受益人更改为方先生的儿子
C: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方先生的儿子没有签名
D:保险合同成立,因为方先生的儿子还未成年

答案:A
解析:

第8题:

甲以丈夫乙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指定女儿丙为身故受益人。甲在投保过程中需要获得乙同意的事项包括( )。

A.投保

B.死亡保险金额和指定受益人为丙

C.指定受益人为丙

D.投保,死亡保险金额,指定受益人为丙


参考答案:D

第9题:

共用题干
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入;儿子13岁;一家三口目前月平均支出为2500元。邹明的父亲67岁,母亲62岁。由于父母亲单位有较好的福利,暂不需要邹明的经济支援。根据案例回答13~22题。

邹明为其父亲投保了一份养老险,年缴保费1万元,该保险的承保年龄是0~65岁,但邹明投保时填写被保险人年龄即父亲的年龄比其实际的年龄小了1岁,填写的是65岁。一年后,保险公司发现年龄误告,则()。
A: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不退还保费
B: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但有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C: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也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D: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答案:D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人身保险需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其保险合同不成立。


可豁免保费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不幸死亡或严重残疾,可豁免余下的保费,合同对被保险人继续有效。


A项,定期死亡寿险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险金。若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即得不到赔款。


年龄误告条款规定,如果发现被保险人误告年龄,保险金额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正确年龄进行调整。如果年龄错误在保单仍然有效时被发现,则调整的做法取决于年龄被低报还是被高报。如果年龄被低报了,保单所有者通常可以选择支付保费差额及利息或者降低保单保险金额的做法。


投保人申报的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因此,题中当两年后发现年龄误告,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对于年龄高报的,保险公司通常通过支付准备金差额进行返还,即邹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因此,题中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按照投保的原则,一般优先为家庭收入主要创造者投保,所以应优先为邹明投保。


C项,邹明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对家庭影响最大,所以邹明的保额要比邹太太的保额高。

第10题:

共用题干
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入;儿子13岁;一家三口目前月平均支出为2500元。邹明的父亲67岁,母亲62岁。由于父母亲单位有较好的福利,暂不需要邹明的经济支援。根据案例回答13~22题。

邹明投保了一份寿险,合同中约定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50岁,则保险公司不予给付。否则,保险公司给付受益人50万元保险金。则这一寿险属于()。
A:定期死亡寿险
B:定期生存寿险
C:两全寿险
D:终身寿险

答案:A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人身保险需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其保险合同不成立。


可豁免保费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不幸死亡或严重残疾,可豁免余下的保费,合同对被保险人继续有效。


A项,定期死亡寿险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险金。若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即得不到赔款。


年龄误告条款规定,如果发现被保险人误告年龄,保险金额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正确年龄进行调整。如果年龄错误在保单仍然有效时被发现,则调整的做法取决于年龄被低报还是被高报。如果年龄被低报了,保单所有者通常可以选择支付保费差额及利息或者降低保单保险金额的做法。


投保人申报的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因此,题中当两年后发现年龄误告,保险公司无权更正并要求邹明补交保险费,也无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对于年龄高报的,保险公司通常通过支付准备金差额进行返还,即邹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交的保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因此,题中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因为邹明申报的其父亲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按照投保的原则,一般优先为家庭收入主要创造者投保,所以应优先为邹明投保。


C项,邹明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对家庭影响最大,所以邹明的保额要比邹太太的保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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