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甲向农合机构借款5万元,以其父母共用的房产作抵押,其母不需要在合同签字也无需征得其母同意。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甲向农合机构借款5万元,以其父母共用的房产作抵押,其母不需要在合同签字也无需征得其母同意。
A

B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将房屋已间做抵押向乙借款200万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24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参考答案:C

第2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对于甲将其母亲房屋抵押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不可以,甲是债务人只能用自己的财产
B.不可以,该房屋是甲母的唯一住所
C.可以,因为他们是母子关系
D.可以,甲的母亲作为第三人可以作为抵押人


答案:D
解析:
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 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故甲的母亲可以以第三人身份作为抵押人。

第3题:

甲大学向乙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其一栋教学楼作抵押。2008年2月10日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乙银行主张拍卖该教学楼,此时甲大学可以教学楼不可抵押为由主张借款合同无效。()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4题: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B.借款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据此可知,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本案中,乙与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均是“冒用”甲的名字签字,而非以乙自己的名字签字。乙的行为不是无权处分,而是无权代理。因此,该抵押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选项B错误。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本案中,乙、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选项C错误。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应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处理,甲对该100万元借款不负连带还款义务。选项D正确。因乙的行为不是无权处分行为,而是无权代理行为,丙也就不能善意取得。因此,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提示】本题有争议,乙虽为无权代理,但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若构成表见代理的话,抵押合同有效。另外,我们通常说“撤销”,一般指的是撤销某个法律行为,还不曾听说过撤销一个物权的说法。

第5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甲将自用的摩托车质押给乙,对该质权是否设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设立,因摩托车属于甲的财产
B.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
C.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
D.未设立,因双方未办理订立质押合同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 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据此可知,质权的设立必须以物的占有转移为要件,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故质 权未设立。

第6题:

甲将房屋一问作抵押向乙借款2万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3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正确答案:C
《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妇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由此可知,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物,但是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所以,选择C项。

第7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就甲与乙的借款合同,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合同有效 B.合同无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因甲未履行义务,应撤销合同


答案:A
解析:
甲乙双方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

第8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丁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为乙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间,戊向甲表示愿意以6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戊,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B.如果甲经乙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戊,则甲无须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提前清偿债务

C.如果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戊,则该转让行为必然无效

D.即便甲未征得乙的同意,在戊代为偿还50万元借款的情况下,甲的转让行为有效


参考答案:D

第9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关于乙对这两间房屋的抵押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已经设立,因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
B.已经设立,因甲的母亲同意抵押
C.没有设立,因不是甲的自由房屋
D.没有设立,因未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 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房屋抵押的生效要以登 记为要件。A项错误,D项正确。

第10题:

共用题干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丁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为乙提供抵押担保。请回答下列问题。

抵押期间,戊向甲表示愿意以6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戊,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B:如果甲经乙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戊,则甲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提前清偿债务
C:如果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戊,则该转让行为必然无效
D:即便甲未征得乙的同意,在戊代为偿还50万元借款的情况下,甲的转让行为有效

答案:A,D
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