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为(  )万元。

题目
不定项题
甲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为(  )万元。
A

5000

B

5200

C

4200

D

4160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地在甲市,2018年7月对其在乙市开发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如下:
(1)2017年3月,公司经“招拍挂”以24000万元取得该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缴纳了契税。
(2)自2017年4月起,公司对受让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发生开发成本15000万元、发生与该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3000万元,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
(3)2018年6月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共取得不含税收入750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360万元,已预缴土地增值税7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2018年)
(1)回答该公司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纳税的地点。
(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B
解析: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乙市)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是法人的,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24000+24000×5%=252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5200(万元)
开发成本=15000(万元)
开发费用=3000+(25200+15000)×5%=5010(万元)
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60(万元)
加计扣除项目金额=(25200+15000)×20%=8040(万元)
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25200+15000+5010+360+8040=53610(万元)。
4.增值额=75000-53610=21390(万元)
增值率=21390/53610×100%=39.90%
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
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21390×30%-750=5667(万元)。

第2题: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删除)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进行扣除
B.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销售费用应按照账载金额进行扣除
C.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
D.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答案:B
解析: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这三项费用直接计入损益,按房地产项目进行分摊,所以不能按账载金额进行扣除,而是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标准扣除。土地增值税一章已移至税法一中。

第3题: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参考答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5000+15000×5%)×90%=14175(万元)

第4题:

2017年4月,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6年6月,以17760万元拍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缴纳了契税。
(2)自2016年7月起,对受让土地50%的面积进行一期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60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6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290万元。
(3)2017年3月,该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31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不考虑土地价款抵减增值税销售额的因素,该项目未预缴土地增值税;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含的项目。
(2)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标准。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2)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情况):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3)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7760×(1+5%)×50%=9324(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600+(9324+6000)×5%=1366.2(万元)
加计扣除=(9324+6000)×20%=3064.8(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9324+6000+1366.2+290+3064.8=20045(万元)。
(5)增值额=31000-20045=10955(万元),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10955/20045×100%=54.65%,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纳土地增值税=10955×40%-20045×5%=3379.75(万元)。

第5题:

地处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5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开发销售情况如下:
(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16000万元,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税率5%)。企业用一半的土地开发了该地产项目。
(2)该公司为该项目发生的开发成本为12000万元。
(3)6月销售20000平方米的房屋,共计取得收入40000万元,另外5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产权未发生转移)。
要求:
(1)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


答案:
解析:
(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6000×(1+5%)×50%×(20000÷25000)=6720(万元)。
(2)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12000×(20000÷25000)=9600(万元)。

第6题:

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进行扣除
B.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销售费用应按照账载金额进行扣除
C.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
D.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答案:B
解析:
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销售费用并不是按照账载金额进行扣除,而是按照相应公式计算扣除。

第7题:

2020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在建项目,取得转让收入20000万元。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契税210万元、印花税3.5万元及登记费0.1万元,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

A.7213.50
B.7210.10
C.7213.60
D.7210.00

答案:B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7000+210+0.1=7210.1(万元)。

第8题:

甲公司2018年7月1日转让其位于市区的一栋办公大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4000万元。2010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6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6000万元,成新度折旧率为60%,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135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回答甲公司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甲公司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合同等资料。
(2)甲公司办公楼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16000×60%=9600(万元)。
(3)转让存量房的扣除项目包括: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6000+9600+1356=16956(万元)。
(4)增值额=24000-16956=7044(万元)
增值率=7044÷16956×100%=41.54%<50%,税率为30%
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7044×30%=2113.2(万元)。

第9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3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
  (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政府减征了10%,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税率5%)。
  (2)该公司为该项目发生的开发成本为12000万元。
  (3)4月销售20000平方米的房屋,共计取得收入40000万元;另外5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产权未发生转移),月租金为45万元,租期为8个月。
  要求:
  (1)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


答案:
解析:
1.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8000×(1-10%)+8000×5%]×(20000÷25000)=6080(万元)
2.扣除的开发成本=12000×(20000÷25000)=9600(万元)

第10题:

2019年5月,某市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该房产开发项目的资料如下:
(1)2015年3月以8000万元拍得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宗土地,并缴纳契税;因闲置1年,支付土地闲置费400万元。
(2)2016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开发成本5000万元,其中包含银行贷款凭证显示与该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1000万元。
(3)2019年4月项目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80%,共计取得含税收入21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20%投资入股某酒店,约定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4)公司已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了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1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该公司上述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
(3)该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8000+8000×5%=8400(万元)。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2)该公司应该缴纳的增值税=21000/80%÷(1+5%)×5%=1250(万元)。
【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
(3)开发成本=5000-1000=40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8400+4000+[1000+(8400+4000)×5%]+150+(8400+4000)×20%=16650(万元)。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4)增值额=21000÷80%÷(1+5%)-16650=8350(万元),
增值率=8350÷16650×100%=50.15%,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8350×40%-16650×5%=3340-832.5=2507.5(万元)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2507.5-1200=1307.5(万元)。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更多相关问题